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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年第16号要求,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可以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二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60个基点。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年第16号要求,借款人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时,可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商约定利率重定价周期。重定价周期最短为5年。利率重定价日,定价基准调整为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各银行不得通过协同行为以任何形式设定贷款利率定价的隐性下限。
2019年8月LPR改革完善后,存量贷款的利率要调整为采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作为定价基准。
2019年8月LPR改革完善后,各银行应在新发放的贷款中主要参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定价,并在浮动利率贷款合同中采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作为定价基准。
《中国银监会、科技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创新力度发展科创企业投贷联动试点的指导意见》中明确,科创企业是指试点地区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满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经试点地区政府认定且纳入地方政府风险补偿范畴。
科创企业投贷联动试点地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科技资源较为丰富,科创企业聚集,创新创业生态系统较为完整。
开展科创企业投贷联动试点是,银行应当开展单独的科创企业贷款“三查”,对投资功能子公司的股权投资项目进行再筛查,确定投贷联动企业项目后跟进信贷投放。
银行开展科创企业信贷投放时,贷款来源可以为理财资金、委托资金、代理资金等非表内资金。
投贷联动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信贷投放”与本集团设立的具有投资功能的子公司“股权投资”相结合的方式,通过相关制度安排,由投资收益抵补信贷风险,实现科创企业信贷风险和收益的匹配,为科创企业提供持续资金支持的融资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