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智能推荐题库-试题通 AI智能整理导入题库-试题通
×
首页 题库中心 2.23整理后纳税服务类 题目详情
CA2E4FE1B5F00001C33D7069193815FE
2.23整理后纳税服务类
796
多选题

36.下列所得项目属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的有:

A
 工资、薪金所得
B
 劳务报酬所得
C
 稿酬所得
D
 财产转让所得
E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ABCE

解析:

解析: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
2.23整理后纳税服务类

扫码进入小程序
随时随地练习

关闭登录弹窗
专为自学备考人员打造
勾选图标
自助导入本地题库
勾选图标
多种刷题考试模式
勾选图标
本地离线答题搜题
勾选图标
扫码考试方便快捷
勾选图标
海量试题每日更新
波浪装饰图
欢迎登录试题通
可以使用以下方式扫码登陆
APP图标
使用APP登录
微信图标
使用微信登录
试题通小程序二维码
联系电话:
400-660-3606
试题通企业微信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