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本案违法事实不能成立
B、 赵某的违法行为已涉嫌犯罪
C、 发现赵某有其他违法行为
D、 赵某不满14周岁
答案:AD
解析:题目知识点[治安管理法] 题目解析: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如果本案违法事实不能成立或者当事人不构成犯罪,或者已经过了追诉时效期限,或者已经受到过治安处罚,或者情节轻微,或者已经被判刑服刑的,应当依法作出不予处罚决定,选项A与D符合该规定。选项B的情况应当由公安机关移送检察机关或者提请审查起诉。选项C则需要另行开展调查处理。
A、 本案违法事实不能成立
B、 赵某的违法行为已涉嫌犯罪
C、 发现赵某有其他违法行为
D、 赵某不满14周岁
答案:AD
解析:题目知识点[治安管理法] 题目解析: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如果本案违法事实不能成立或者当事人不构成犯罪,或者已经过了追诉时效期限,或者已经受到过治安处罚,或者情节轻微,或者已经被判刑服刑的,应当依法作出不予处罚决定,选项A与D符合该规定。选项B的情况应当由公安机关移送检察机关或者提请审查起诉。选项C则需要另行开展调查处理。
A. 被侵害人合法占有的财产
B. 善意第三人合法占有的财产
C. 与案件无关的物品
D. 与案件有关的需要作为证据的物品
解析: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时,可以扣押与案件有关的需要作为证据的物品。
A. 公司工作人员贾某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
B. 公司工作人员王某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手续费归个人所有
C. 国有公司中从事公务的李某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
D. 国有公司张某业余时间利用自己的技术帮助某私营企业改造设备,谋取个人利益,数额较大
解析:题目知识点[刑事诉讼法] 题目解析: 根据刑诉法第25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涉嫌犯罪的案件应由检察机关管辖。选项C描述的是国有公司中从事公务的李某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案件。而其他选项描述的案件不是涉嫌犯罪的案件或者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
A. 责令停业整顿
B. 吊销许可证
C. 对洗浴场所处罚款1万元
D. 对洗浴场所负责人王某处罚款1000元
解析:题目知识点[行政处罚制度] 题目解析: 洗浴场所违法经营被公安机关查获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可以采取多种行政处罚措施,包括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和处罚款等,因此选项A、B、C均可作为处罚决定。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被行政处罚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举行听证程序,因此该场所及其负责人王某有权要求举行听证。
A. 甲被逮捕后发现患有严重疾病,但有继续犯罪的可能
B. 乙被逮捕后经检查正在怀孕,但乙企图自杀
C. 丙被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届满仍须继续查证
D. 丁被逮捕后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判决尚未发生效力
解析:题目知识点[刑事诉讼法] 题目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C情形属于侦查期限届满仍须继续查证,应当变更强制措施;D情形属于判决尚未生效,可以变更强制措施。而A和B情形均不能变更或解除强制措施。因此,选项CD为正确答案。
A. 继续盘问
B. 查封场所
C. 行政拘留
D. 扣押财物
解析:行政强制措施包括继续盘问、查封场所、扣押财物等,而行政拘留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规定,人民警察在遇到抢夺枪支弹药的犯罪行为时,如果来不及警告或者警告后可能导致更为严重危害后果,可以直接使用武器。这是为了保护人民警察的人身安全和维护社会秩序的规定。
A. 在监视居住期间可以对王某进行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
B. 在侦查期间可以对王某的网络进行监控
C. 在监视居住期间与任何人会见、通信都必须经过公安机关的同意
D. 在监视居住期间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解析:题目知识点: 刑事诉讼法中的监视居住措施。题目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在监视居住期间,被监视的人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场所,且与任何人的会见、通信都必须经过公安机关的同意,因此选项C错误。在监视居住期间可以对王某进行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在侦查期间可以对王某的网络进行监控。因此,选项A和B是正确的。
A. 对李某应当以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和诈骗罪数罪并罚
B. 陈某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C. 只有对李某的犯罪依法判决后,才能认定陈某的犯罪
D. 对李某可以从轻处罚
解析:题目知识点: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诈骗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从轻处罚。 题目解析:李某构成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和诈骗罪,可以数罪并罚;陈某帮助李某将犯罪所得转移到其他账户中,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对陈某的犯罪可以在对李某的犯罪判决后认定;对李某可以从轻处罚。因此,选项B和D是正确的。
A.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B.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C. 危害公共安全罪
D. 窃取国家秘密罪
解析:题目知识点[计算机犯罪] 题目解析: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对于非法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构成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因此选项A为正确答案。
A.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B. 包庇罪
C. 徇私枉法罪
D. 玩忽职守罪
解析:题目知识点[刑法] 题目解析:根据题意可知,郑某利用职务之便,放弃对犯罪嫌疑人的抓捕,接受汪某家长的宴请及财物,未向上级汇报,致使嫌疑人逃脱一案,属于徇私枉法罪。徇私枉法罪是指公务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为他人免除违法责任,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