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刘某未经检察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
B、 刘某不能与其妻子、儿子住在一起
C、 刘某违反监视居住规定,可以变更为取保候审
D、 刘某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
答案:ABC
解析:题目知识点[刑事诉讼法] 题目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刘某在被监视居住期间应遵守相应的规定,包括未经批准不得会见他人、不得与其妻子、儿子住在一起、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等。如果刘某违反了监视居住的规定,可以被转变为取保候审,但选项C的说法是错误的。因为监视居住违反规定不能自动变更为取保候审,需要检察机关或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可转为取保候审。因此选项ABC都是错误的。
A、 刘某未经检察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
B、 刘某不能与其妻子、儿子住在一起
C、 刘某违反监视居住规定,可以变更为取保候审
D、 刘某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
答案:ABC
解析:题目知识点[刑事诉讼法] 题目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刘某在被监视居住期间应遵守相应的规定,包括未经批准不得会见他人、不得与其妻子、儿子住在一起、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等。如果刘某违反了监视居住的规定,可以被转变为取保候审,但选项C的说法是错误的。因为监视居住违反规定不能自动变更为取保候审,需要检察机关或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可转为取保候审。因此选项ABC都是错误的。
A. 甲涉嫌抢夺罪被逮捕,在公安机关侦查期间发现甲涉嫌抢劫致人死亡案件两起,对甲的羁押期限重新计算
B. 涉嫌拐卖儿童罪的乙不讲真实姓名,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羁押期限
C. 对涉嫌合同诈骗犯罪的丙作笔迹鉴定的时间不计入侦查羁押期限
D. 对涉嫌故意伤害犯罪的丁作精神病鉴定的时间不计入侦查羁押期限
解析:题目知识点[侦查羁押期限] 题目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甲所涉嫌的抢夺罪和抢劫致人死亡罪,应当重新计算羁押期限;乙不讲真实姓名不影响羁押期限的计算;对于丙作笔迹鉴定和丁作精神病鉴定的时间,不计入侦查羁押期限。因此选项 A、B、D 正确,选项 C 不正确。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醉酒驾驶机动车是严重违法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驾驶员将面临吊销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等严厉处罚。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是为了加大对醉酒驾驶者的惩罚力度,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题目知识点[治安管理法] 题目解析: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公民因协助行政执法人员执行职务受到伤害的,应当给予抚恤或补偿。因此,本题选项A正确。
A. 甲自第一次被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B. 甲若要求委托辩护人,只能由自己委托
C. 如果甲在被拘留或逮捕后提出委托辩护律师的要求,看守所应当及时将其请求转达给办案部门,办案部门应当及时向甲委托的辩护律师或者律师事务所转达该项请求
D. 甲在押时仅提出委托律师的要求,但提不出具体对象的,侦查机关应当及时通知甲的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律师
解析:题目知识点[刑事诉讼法] 题目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人自第一次被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但若要求委托辩护人,只能由自己委托,选项B表述不正确。而其他选项表述正确,包括C项规定了看守所和办案部门的职责,D项则规定了在甲无法具体委托辩护律师时的应对措施。
A. 由公安机关执行,如果有必要,可以由人民检察院协助执行
B. 林某有正当理由要求离开住处,应当经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负责人批准
C. 林某违反被监视居住人应当遵守的规定,执行机关应当及时告知该县人民检察院
D. 执行机关在批准林某离开住处前应当征得检察机关同意
解析:题目知识点[刑事诉讼法中监视居住的执行规定] 题目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和第八十五条规定,监视居住的执行应由公安机关执行,必要时可以由人民检察院协助执行;被监视居住人有正当理由要求离开住处的,应当经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负责人批准;被监视居住人违反应当遵守的规定的,执行机关应当及时告知人民检察院;执行机关在批准被监视居住人离开住处前,应当征得人民检察院同意。因此,选项A、B、C、D都是正确的。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法》规定,对在押人员应当进行谈话教育,每人每月不少于2次,对重点在押人员应当加强谈话教育。因此,对在押人员进行谈话教育是必须的,尤其是对重点在押人员。答案为正确。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题目知识点: 假释 题目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假释条例》的规定,累犯可以适用假释,同时该案例中李某也符合假释的其他条件,故选项A正确。
A. 破坏正在使用的公用电信设施尚未危害公共安全的,以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从轻处罚
B. 故意毁坏尚未投入使用的公用电信设施,造成财物损失,构成犯罪的,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定罪处罚
C. 盗窃公用电信设施价值数额不大,但是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依照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定罪处罚
D. 盗窃公用电信设施同时构成盗窃罪和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解析:题目知识点[刑法] 题目解析:根据刑法规定,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应当以危害公共安全的方式破坏正在使用的公用电信设施定罪处罚,但如果未危害公共安全则从轻处罚;故意毁坏尚未投入使用的公用电信设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定罪处罚;盗窃公用电信设施构成盗窃罪,如果价值不大但危害公共安全则构成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如果同时构成两罪则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因此选项BCD均符合刑法规定。
A. 故意杀人罪
B. 过失致人死亡罪
C.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D. 交通肇事罪
解析:题目知识点[刑法] 题目解析: 本题涉及刑法中的犯罪构成要件,根据题目描述,甲的行为没有明显的杀人故意,也不是纯粹的交通肇事,而是通过驾车进行报复社会的危险行为,因此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选C。
A. 张某系某国家机关财务科科长,因赌博债台高筑,欲将其保管的单位业务资金100万元占为己有。为防止被人发现,张某勾结无业人员王某,张某将钱拿走后,再由王某将办公室伪造成盗窃现场,事后两人将钱平分。王某构成贪污罪的共犯
B. 丁某是某企业经理,伙同社会人员石某驾驶卡车冒充企业货物运输车辆,由丁某指挥工人装满企业生产的货物后离开,变卖货物后将赃款100万元平分。石某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共犯
C. 谢某是某国家部委司长,在一次外事活动中接受外方的礼物(手表,价值20万元),未按规定交公,将礼物交办公室主任李某代表保管。后谢某指使李某将该手表卖掉,平分价款20万元。李某构成贪污罪的共犯
D. 郭某系某国有企业财务部会计,勾结企业保安夏某,由夏某用门禁卡将办公区大门打开,郭某进入办公区后用随身携带的保险柜钥匙打开保险柜,拿走货款100万元,事后夏某分得20万元,两人构成贪污罪
解析:题目知识点[刑法中的贪污罪和职务侵占罪] 题目解析[根据犯罪事实判断罪名]: A、C、D均构成贪污罪共犯,B构成职务侵占罪共犯。贪污罪和职务侵占罪都是我国刑法中规定的侵犯财产罪行,区别在于主体身份的不同,贪污罪的主体身份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侵占罪的主体身份是公司、企业等单位的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