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①③⑤
B、 ②④⑤
C、 ①②⑤
D、 ②③⑤
答案:C
解析:题目知识点: 行政案件结案 题目解析: 选项C中的①、②和⑤是正确的,因为行政案件结案的条件包括调解并履行、转为刑事案件办理和行政处罚决定执行完毕等,而选项C中的这些案件都符合结案条件。而选项③中的案件不符合结案条件,因为该案件仅仅是发生了犯罪行为,还未进行处理,所以不应结案。选项④中的案件虽然经过了公安机关调查,但没有违法事实,所以该案件也不应结案。
A、 ①③⑤
B、 ②④⑤
C、 ①②⑤
D、 ②③⑤
答案:C
解析:题目知识点: 行政案件结案 题目解析: 选项C中的①、②和⑤是正确的,因为行政案件结案的条件包括调解并履行、转为刑事案件办理和行政处罚决定执行完毕等,而选项C中的这些案件都符合结案条件。而选项③中的案件不符合结案条件,因为该案件仅仅是发生了犯罪行为,还未进行处理,所以不应结案。选项④中的案件虽然经过了公安机关调查,但没有违法事实,所以该案件也不应结案。
A. 公安机关应当在止付期限内对范某报案事项的真实性进行审查
B. 公安机关应当向对方账户所在地银行发送“协助冻结财产通知报文”
C. 银行收到“协助冻结财产通知报文”的,应当对相应账户进行冻结
D. 银行未收到“协助冻结财产通知报文”的,止付期满后账户自动解除止付
解析:题目知识点[止付、冻结、报案、公安机关、银行] 题目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事项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向对方账户所在地银行发送“协助冻结财产通知报文”,银行应当对相应账户进行冻结,而非止付,故选B。止付是暂时性措施,冻结是长期措施,两者的效果不同。公安机关在开展止付前必须进行报案事项的审查,并提供冻结指令。银行根据公安机关提供的冻结指令来对相应账户进行冻结。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题目知识点: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题目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二条规定,“明知是他人偷越国(边)境,为其运输工具或提供其他便利,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彼得的行为属于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因此选A。
A. 甲系某局副局长,因与局长有仇隙,某日雇一流浪汉把局长暴打一顿,致其两根肋骨骨折
B. 乙系不良青年,某日因抢女朋友而纠集10余人将另一伙人多人打伤
C. 丙是某机关负责人,一日酒后失言,将一国家机密泄露出去,导致较为严重后果
D. 丁是一民警,在审讯时使用暴力将犯罪嫌疑人打成轻伤
解析:题目知识点[刑事诉讼法] 题目解析[公诉案件不得当事人和解的原则]: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诉案件不得当事人和解,即犯罪行为已经涉及社会公共利益,涉及刑事责任的追究,不能由犯罪行为的当事人私下和解。因此,以上四个案件都不得当事人和解。
A. 甲为了实施盗窃,购买了螺丝刀、小刀
B. 乙为了杀死仇人,打探仇人的行动轨迹
C. 丙为了实施绑架,尾随作案目标
D. 丁在网上发帖,声称要杀死情敌
解析:题目知识点[犯罪预备] 题目解析[犯罪预备是指为实施犯罪而采取的具体行动或者准备行动的行为。] 选ABC,因为甲、丙的行为属于犯罪预备,即购买作案工具或者尾随目标,而乙的行为虽然也属于预谋杀人,但并没有具体采取行动,丁在网上发帖也不能构成具体的行动。
A. 李某诱骗他人违法,可以从重处罚;
B. 对王某可以减轻处罚;
C. 对李某应以欺骗吸毒和提供毒品两种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D. 若民警进入李某家中检查,出示工作证即可
解析:题目知识点[刑法] 题目解析: 根据刑法相关规定,李某的行为构成欺骗吸毒和提供毒品两种违法行为,应该同时进行处罚。王某的行为属于吸毒行为,不会减轻处罚。而对于D选项,民警进入李某家中需要符合法定条件,不能仅凭工作证即可进入。
A. 破坏交通设施罪
B.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C. 侵占罪
D. 非法采矿罪
解析:题目知识点[刑法] 题目解析:根据题目描述,老张未取得采砂许可证,违法采矿,且造成严重影响河势稳定,危害防洪安全,符合非法采矿罪的构成要件,因此答案为D。
A. 泄露内幕信息罪
B. 收买信用卡信息罪
C. 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
D.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解析:题目知识点[刑法] 题目解析: 甲从银行工作人员乙那里非法购买了大约500份银行客户的信用卡信息资料,涉嫌收买信用卡信息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收买、非法提供、买卖、非法获取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使用个人信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A. 如果甲不知道乙在实施犯罪,则不构成犯罪
B. 如果甲知道乙在实施犯罪,且甲的行为情节严重,则构成犯罪
C. 如果甲以赚钱为目的,即使不知道乙在实施犯罪,也构成犯罪
D. 甲的行为构成犯罪
解析:题目知识点[犯罪构成要件、共同犯罪] 题目解析[甲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本题考察的是犯罪构成要件和共同犯罪的相关知识。根据刑法规定,共同犯罪指两个以上人共同实施的犯罪行为,包括犯罪主体的共同犯罪和从犯共同犯罪。在本题中,甲为乙提供网络接入支持,有可能协助乙实施犯罪,因此需要判断甲是否构成共同犯罪。选项A表示甲不知道乙在实施犯罪,因此不构成犯罪,这是错误的;选项B表示甲知道乙在实施犯罪,且甲的行为情节严重,构成共同犯罪,这是正确的;选项C表示甲以赚钱为目的,即使不知道乙在实施犯罪,也构成犯罪,这是错误的;因此答案为AB。
A. 甲的父母提出甲作案时为17周岁,提出的出生证明文件也被查证属实,且有邻居等证言证实,可以认定甲作案时未满18周岁
B. 乙的父母提出乙作案时为17周岁,没有出生证明文件提供,但有人口普查登记、邻居等证言证实乙为17周岁,可以认定乙作案时未满18周岁
C. 丙的父母提出丙作案时为17周岁,提供了学籍卡、防疫证明等书证证明丙为17周岁,且有邻居等证言印证,可以认定丙作案时未满18周岁
D. 丁的父母提出丁作案时为17周岁,但经查,没有相关书证印证,只有邻居、接生婆等证言证明丁作案时为17周岁,骨龄鉴定为作案时未满18周岁,因骨龄鉴定仅作为参考,可以根据户籍证明认定丁作案时为18周岁
解析:题目知识点[年龄认定] 题目解析[在未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的情况下,可以通过邻居、证人证言印证年龄来认定未满18周岁的嫌疑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和最高人民法院等三部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二条规定,未满18周岁的人犯罪,需要通过有效的证明文件证实其未满18周岁的事实。如果没有有效的证明文件,可以通过邻居、证人证言等印证年龄,同时考虑其他的书证证明,例如学籍卡、防疫证明等。因此,根据题目所描述的情况,只有甲、乙、丙提供了有效的证明文件,可以认定他们作案时未满18周岁;对于丁,没有相关书证印证,但骨龄鉴定可以作为参考,结合户籍证明,可以认定丁作案时为18周岁。因此,正确答案是ABC。
A. 民警可以立即使用武器制止谢某
B. 民警不得对谢某使用武器
C. 民警经警告无效后可以使用武器
D. 民警应当先使用警械,不能制止的再使用武器
解析:在民警执行任务时,如果经过警告无效,可以使用武器制止暴力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