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破坏交通工具罪
B、 交通肇事罪
C、 故意杀人罪
D、 故意毁坏财物罪
答案:A
解析:题目知识点:刑法知识点。题目解析:根据题意,甲故意为报复乙而卸掉汽车轮胎上的螺丝,导致乙行车时车辆失控,撞倒路边行人造成当场死亡,甲的行为已经超出了故意毁坏财物的范畴,符合破坏交通工具罪的构成要件,故选A。
A、 破坏交通工具罪
B、 交通肇事罪
C、 故意杀人罪
D、 故意毁坏财物罪
答案:A
解析:题目知识点:刑法知识点。题目解析:根据题意,甲故意为报复乙而卸掉汽车轮胎上的螺丝,导致乙行车时车辆失控,撞倒路边行人造成当场死亡,甲的行为已经超出了故意毁坏财物的范畴,符合破坏交通工具罪的构成要件,故选A。
A. 甲携带毒品经过海关,但以伪装手段逃避海关检查
B. 乙被人举报,民警在其居住院落中查出毒品
C. 丙在某KTV唱歌时,被查出其外衣口袋中藏有毒品,但未吸食
D. 丁在机场通过安检时,被怀疑携带毒品,经对在旁边弃物桶中发现的毒品包装物上留下的指纹进行鉴定,其中有丁的指纹,但也有其他人的指纹
解析:题目知识点[毒品犯罪故意中的“明知”] 题目解析: 在毒品犯罪中,“明知”是指犯罪嫌疑人明知自己所持有的是毒品却依然持有、运输、交易等行为,如果犯罪嫌疑人不能做出合理解释,也没有相反证据证明,如甲携带毒品经过海关,但以伪装手段逃避海关检查,就可以认定其犯罪故意中的“明知”,故选A。
A. 犯罪嫌疑人甲和被害人乙在审查起诉阶段就赔偿达成协议,被害人乙要求不追究甲的刑事责任
B. 甲侵占案中被害人乙没有起诉
C. 丙犯罪情节轻微,对社会危害不大
D. 犯罪嫌疑人丁在被抓前自杀身亡
解析:题目知识点[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题目解析: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在某些情况下,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例如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在审查起诉阶段就赔偿达成协议,被害人要求不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或者是犯罪嫌疑人已经死亡,无法追究刑事责任等。 A选项中的情形属于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因为被害人已经与犯罪嫌疑人在审查起诉阶段就赔偿达成协议,被害人要求不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B选项中的情形并不属于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因为只是被害人没有起诉,但是刑事责任仍然存在。 C选项中的情形也并不属于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因为即便犯罪情节轻微,但是仍然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D选项中的情形属于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因为犯罪嫌疑人已经死亡,无法追究刑事责任。 因此,选项BD是正确的。 知识点: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A.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B. 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常务委员会
C. 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
D.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
F.
G.
H.
I.
J.
解析:根据题干,公安机关欲对涉嫌强奸罪的某市人大代表许某提请批准逮捕,应当书面报请( )许可。我们需要确定是向哪个机构报请许可。
选项A: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常务委员会主任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负责人,但是在这个情况下,常务委员会主任并不是直接负责批准逮捕的权力机构。
选项B: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常务委员会。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是市人民代表大会的领导机构,常务委员会是主席团的执行机构。根据题干,公安机关需要向某个机构报请许可,这个机构应该是具有批准逮捕权力的。因此,选项B是一个可能的答案。
选项C: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是市人民代表大会的领导机构,负责组织和领导市人民代表大会的工作。根据题干,公安机关需要向某个机构报请许可,这个机构应该是具有批准逮捕权力的。因此,选项C也是一个可能的答案。
选项D: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是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负责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工作。根据题干,公安机关需要向某个机构报请许可,这个机构应该是具有批准逮捕权力的。因此,选项D也是一个可能的答案。
综上所述,根据题干,公安机关欲对涉嫌强奸罪的某市人大代表许某提请批准逮捕,应当书面报请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选项C是正确答案。
为了帮助你更好地理解这个知识点,我可以给你一个联想和生动有趣的例子。你可以想象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就像是一个学校的校长和校长办公室,而公安机关就像是学校的保安部门。当保安部门需要采取行动时,他们需要向校长办公室报请许可。在这个例子中,公安机关需要向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报请许可,就像保安部门需要向校长办公室报请许可一样。这样,你可以更加形象地理解这个知识点。
A. 构成放火罪
B. 构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
C. 属于犯罪未遂
D. 属于犯罪既遂
解析:题目知识点[刑法] 题目解析: 董某的行为构成放火罪,因为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明火点燃了纱料,具备了放火罪的构成要件。同时,由于纱料受潮,燃烧慢,未能达成放火罪的既遂,故也属于犯罪未遂。
A. 该公安机关有权自行决定,并通知死者家属到场
B. 需要报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
C. 必须征得死者家属同意
D. 对查明死因,没有必要继续保存的尸体,必须由死者家属领回处理
解析:题目知识点[司法程序] 题目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鉴定法》的规定,对于死因不明的尸体,公安机关可以依法通知家属到场,并自行决定是否需要进行尸体解剖检验。因此选项A是正确的。选项B和C都是错误的,因为没有必要征得上级公安机关批准或者死者家属的同意。选项D也是错误的,因为尸体需要保存至少7天,以便家属来认领,对于未认领的尸体,由公安机关负责处理。
A. 导游钱某为获取非法利益,组织张某、王某等9人前往缅甸一赌场赌博,收取赌场介绍费4000元
B. 赵某为获取非法利益,组织周某等6人进行赌博,从中获利8000元
C. 刘某组织李某等4人赌博,赌资数额达到6万元
D. 孙某为获取非法利益,组织陈某等20人进行赌博
解析:题目知识点:赌博罪。 题目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赌博罪是指以非法财物输赢为目的,以开设赌场或者以其他方式组织赌博的行为。选项A中的导游钱某虽然组织人员前往缅甸一赌场赌博,并收取了介绍费,但是并没有在国内开设赌场或以其他方式组织赌博,所以不构成赌博罪。因此,答案为A。
A. 吴某因看不惯刘某,对刘某进行殴打,虽有明确的殴打对象,但属于随意殴打他人行为,带有无理取闹、流氓的性质,应定性为寻衅滋事
B. 吴某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
C. 吴某对张某的行为构成非法限制人身自由
D. 对吴某应当以寻衅滋事和非法限制人身自由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分别决定,合并执行
解析:题目知识点[刑法犯罪类别、治安管理处罚法] 题目解析:根据题目描述,吴某对刘某进行殴打,属于随意殴打他人行为,带有无理取闹、流氓的性质,因此应定性为寻衅滋事;吴某对张某实施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构成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罪;根据事实,对吴某应当以寻衅滋事和非法限制人身自由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分别决定,合并执行,因此正确选项为ACD。
A. 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
B. 在刑事诉讼中,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
C. 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的
D. 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解析:题目知识点[刑法] 题目解析:虚假诉讼罪是指以虚假的事实或者证据提起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选项C和D都是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情况,因此构成虚假诉讼罪。而选项A和B是在刑事诉讼中,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等行为,虚假证言、鉴定、记录、翻译等行为已经危害到司法正义,因此也构成虚假诉讼罪。
A.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警告处罚的
B.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对500元罚款的处罚无异议的
C.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100元罚款的
D.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400元罚款的
解析:只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情况下才可以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且处罚金额不同。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题目知识点[刑法基础知识-使用假币罪] 题目解析[使用假币罪构成要件分析]: 使用假币罪是指有意使用伪造、变造的货币,或者有意使用无效的货币,实施购买商品、接受服务等行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根据题干描述,甲只是将总面额20万元的假币冒充真币出示给对方看,并未实施购买商品、接受服务等行为,因此甲的行为不构成使用假币罪,答案为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