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欲前往张某家中盗窃。乙送甲一把擅自配制的张家房门钥匙,并告甲说,张家装有防盗设备,若钥匙打不开就必须放弃盗窃,不可入室。甲用钥匙开张家房门,无法打开,本欲依乙告诫离去,但又不甘心,思量后破窗进入张家窃走数额巨大的财物。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乙提供钥匙的行为对甲成功实施盗窃起到了促进作用,构成盗窃罪既遂的帮助犯
B
乙提供的钥匙虽未起作用,但对甲实施了心理上的帮助,构成盗窃罪既遂的帮助犯
C
乙欲帮助甲实施盗窃行为,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构成盗窃罪的帮助犯未遂
D
乙的帮助行为的影响仅延续至甲着手开门盗窃时,故乙成立盗窃罪未遂的帮助犯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D
解析:
如果帮助行为仅对正犯行为具有促进作用,而没有对正犯结果起促进作用时,或者说与正犯结果之间没有因果性时,能否将正犯的行为结果归属于帮助犯?在这问题上,有不同的观点。出题人之一的张明楷教授赞同“正犯结果说”,认为,只有当帮主行为与正犯结果之间存在因果性时,才能使帮助犯承担既遂的责任。该案中,乙虽然提供了钥匙,但最终该钥匙并没有打开门,甲后来也明知了乙的钥匙不起任何作用,而是采用破窗而入的方法盗窃得手的,不能认为乙的帮助行为仍然在强化甲的犯意。因此,乙仅成立未遂犯的帮助犯。答案为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