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货物逾期未到,托运人或收货人提出赔偿要求的有效期限起算日期为运到期限期满后的第( )日.
A
10
B
15
C
20
D
31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D
解析:
这道题考查的是铁路货物运输中关于**逾期到达赔偿请求时效起算点**的规定。
### 解析过程:
1. **法律依据**:
根据《铁路货物运输规程》及相关铁路运输法律法规的规定,货物未在运到期限内运到,托运人或收货人有权向承运人提出赔偿要求。
2. **时效起算规则**:
* 对于**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等情况,赔偿要求的时效通常从交付货物的次日起算。
* 对于**货物逾期到达**(即晚点但未丢失)的情况,法律规定了一个特定的等待期,以确认货物是否真的“逾期”并造成损失,或者是否在后续时间内到达。
* 具体规定为:货物逾期未到,托运人或收货人提出赔偿要求的有效期限,自**运到期限期满后的第31日**起算。
3. **为什么是第31日?**
这通常与铁路运输中对于“货物灭失”的推定有关。如果货物在运到期限期满后30天内仍未到达,托运人或收货人可以按货物灭失提出赔偿要求。因此,针对“逾期未到”这一特定状态的赔偿请求权,其有效期限的起算点被设定为运到期限期满后的第31日。这意味着在前30天内,主要处于等待货物到达或确认灭失的阶段,第31日开始正式计算提出赔偿要求的诉讼时效或申请期限。
### 结论:
货物逾期未到,托运人或收货人提出赔偿要求的有效期限起算日期为运到期限期满后的第 **31** 日。
故正确答案为:**D**
相关知识点:
货逾期索赔起算,运到期满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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