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5】对液体物品安检在通过安检仪后,不能确定瓶内液体是否为危险品时,可以通过以下( )方式再次进行检查。
答案解析
解析:
选项B:闻一闻是否有异味。这个选项也是正确的,因为某些危险液体,如汽油、酒精等,有特殊的气味,通过嗅觉可以初步判断液体的性质。
选项C:让持有人喝一口。这个选项虽然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作为一种检验方法,但出于安全考虑,不应鼓励或实施这种方法,因为它可能会对持有人造成严重的健康风险。然而,在题目的情境下,它被列为一种检查方式。
选项D:直接用火点燃实验。这个选项是错误的,因为这样做极其危险,可能会引起火灾或爆炸,对安检人员和周围环境造成严重威胁。
为什么选ABC:
A选项提供了一种不直接接触液体,通过观察包装来判断液体安全性的方法。
B选项提供了一种通过嗅觉初步判断液体性质的方法,虽然不是特别精确,但在没有其他检测设备的情况下,可以作为初步判断的手段。
C选项虽然不推荐,但在没有其他选择的情况下,可能会被考虑作为一种极端的检验手段(尽管实际上这种做法并不合适,也不应该被执行)。
D选项由于安全风险过高,不是一种合理的安检方法,因此不选。
相关知识点:
液体物品安检再检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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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5】《上海铁路局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管理办法》(上铁客〔2017〕350号)规定,检查发现旅客携带危险品如性质严重或数量较大时,由公安民警依法进行处理。
694】《上海铁路局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管理办法》(上铁客〔2017〕350号)规定,检查发现旅客携带有毒、放射、腐蚀、传染类等禁止性物品时,应立即通知车站,由车站领导进行处置。
693】《上海铁路局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管理办法》(上铁客〔2017〕350号)规定,铁路工作人员需进站上车的,应主动接受安检。
692】《上海铁路局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管理办法》(上铁客〔2017〕350号)规定,携带枪支、弹药类,爆炸物品类,有毒、放射、腐蚀、传染类和国家明令禁止携带的管制刀具及其仿制品进入安检区域的,交铁路公安机关处理。
691】《上海铁路局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管理办法》(上铁客〔2017〕350号)规定,对怀疑为危险物品,但受客观条件限制又无法认定其性质的,旅客或托运人又不能提供该物品性质或可以经旅客列车运输的证明时,车站有权拒绝其进站乘车或托运。
690】《上海铁路局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管理办法》(上铁客〔2017〕350号)规定,旅客或托运人拒绝安检时,应当强制检查。
689】《上海铁路局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管理办法》(上铁客〔2017〕350号)规定,旅客或托运人拒绝安检时,应当拒绝其进站或办理托运。
688】《上海铁路局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管理办法》(上铁客〔2017〕350号)规定,旅客或托运人申明所携物品不宜接受公开检查的,安检查危人员应报告班组长,并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免检。
687】《上海铁路局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管理办法》(上铁客〔2017〕350号)规定,对液态、膏状、凝胶类和粉末状等物品,可以通过试烧一下等方法重点检查,以判明是否符合携带要求。
686】《上海铁路局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管理办法》(上铁客〔2017〕350号)规定,对液态、膏状、凝胶类和粉末状等物品,应通过正确方法重点检查,以判明是否符合携带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