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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1.Ⅰ类、Ⅱ类人员通行证件在( 12 )个月内发生( 2 )次遗失(含被盗、抢)的,6个月内不得申请办理任何种类人员通行证件,期满经过评估后,按初办流程办理;
260.有下列情形之一,机场护卫消防部有权暂扣其人员通行证件,取消门禁授权资格:(签订航空保安协议单位的人员未按协议要求执行的;除遇不可抗力原因(如:火灾、地震等)外,破坏损毁门禁系统的;将门禁授权转借他人使用的)。
259.有下列情形之一,机场护卫消防部有权暂扣其人员通行证件:(利用门禁授权扰乱机场运营秩序的、利用授权门禁违规携带、传递、藏匿物品的、妨碍门禁正常使用的、通过门禁后未确认锁闭,导致未授权者通过的)。
258.有下列情形之一,机场护卫消防部有权暂扣其人员通行证件:(利用门禁授权扰乱机场运营秩序的、利用授权门禁违规携带、传递、藏匿物品的、妨碍门禁正常使用的)。
257.有下列情形之一,机场护卫消防部有权暂扣其人员通行证件:(未履行引领陪伴职责,致使被引领人单独使用门禁卡的、登机口门禁开放保障登机任务时,因开启门禁人员未履行监管职责,导致非保障航班人员借道通行的)。
256.有下列情形之一,机场护卫消防部有权暂扣其人员通行证件:(未按规定逐一刷卡通过门禁,尾随进入的、通过门禁后未确认锁闭的 )。
255.申办人员背景,应当至少符合近( 三 )年未因违反( 《治安管理处罚法》 )受过行政拘留。
254.( 3 )次门禁违规,一次性扣除( 12 )分,机场护卫消防部有权取消其门禁授权资格,暂停单位人员通行证件办理业务,下发《预防纠正措施整改通知书》,并进行通报批评,暂停期满,验收合格的,恢复证件办理业务。
253.12个月内发生( 3 )次违规或扣分分值达( 12 )分的,取消持证资格,6个月内不得申请办理。
252.人员通行证件实行计分管理制度。采用周期为( 12 )个月,总分为( 12 )分的记分制,违规行为扣分分值分为2、4、6、8、10、12分6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