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纳税人为烟叶种植户
B、 应纳税额为19.8万元
C、 应在次月15日内申报纳税
D、 应向乙县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答案:BCD
解析:解析:选项A,收购烟叶的单位为烟叶税的纳税人;选项B,烟叶税应纳税额=90×(1+10%)×20%=19.8(万元)。
A、 纳税人为烟叶种植户
B、 应纳税额为19.8万元
C、 应在次月15日内申报纳税
D、 应向乙县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答案:BCD
解析:解析:选项A,收购烟叶的单位为烟叶税的纳税人;选项B,烟叶税应纳税额=90×(1+10%)×20%=19.8(万元)。
A. 烟厂需要缴纳烟叶税200万元
B. 烟厂需要缴纳烟叶税240万元
C. 烟厂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120万元
D. 烟厂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108万元
解析:解析:烟叶税=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烟叶税税率=1000×20%=200(万元);烟叶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烟叶税)×10%=1200×10%=120(万元)。
A. 发放全年一次性奖金100000元,工资23000元
B. 发放全年一次性奖金108000元,工资15000元
C. 发放全年一次性奖金110000元,工资13000元
D. 发放全年一次性奖金114000元,工资9000元
解析:解析:选项A:100000/12=8333.33(元),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210元,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100000×10%-210=9790(元),工资薪金所得应预缴个人所得税=(23000-3000-5000)×3%=450(元),合计应纳个人所得税=9790+450=10240(元);选项B:108000/12=9000(元),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210元,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108000×10%-210=10590(元),工资薪金所得应预缴个人所得税=(15000-3000-5000)×3%=210(元),合计应纳个人所得税=10590+210=10800(元);选项C:110000/12=9166.67(元),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210元,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110000×10%-210=10790(元),工资薪金所得应预缴个人所得税=(13000-3000-5000)×3%=150(元),合计应纳个人所得税=10790+150=10940(元);选项D:114000/12=9500(元),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210元,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114000×10%-210=11190(元),工资薪金所得应预缴个人所得税=(9000-3000-5000)×3%=30(元),合计应纳个人所得税=11190+30=11220(元);综上所述选项A当月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最少。
A. 53.76万元
B. 56万元
C. 59.14万元
D. 61.60万元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7200×(1-30%)×1.2%×10/12+800×60%×(1-30%)×1.2%×10/12=53.76(万元)
A. 在特殊性税务处理下,收购企业取得被收购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收购企业支付的股权部分原有计税基础确定
B. 企业发生债权转股权的,应当分解为债务清偿和股权投资两项业务,适用一般性税务处理的,确认有关债务清偿所得或损失
C. 适用一般性税务处理时,企业分立相关企业的亏损可以相互结转弥补
D. 重组交易中,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时,双方均不计算所得或损失
解析:解析:选项A,在特殊性税务处理下,收购企业取得被收购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被收购股权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选项C,适用一般性税务处理时,企业分立相关企业的亏损不得相互结转弥补;选项D,重组交易中,适用特殊性规定时,对交易中股权支付部分暂不确认有关资产的转让所得或损失,其非股权支付部分仍应该在交易当期确认相应的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并调整相应资产的计税基础。非股权支付对应的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被转让资产的公允价值-被转让资产的计税基础)×(非股权支付金额÷被转让资产的公允价值)
A. 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
B. 扣押、査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C. 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D. 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解析:解析:选项CD属于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A. 利润分割法
B. 再销售价格法
C. 交易净利润法
D. 可比非受控价格法
解析:解析:利润分割法根据企业与其关联方对关联交易合并利润(实际或者预计)的贡献计算各自应当分配的利润额。
A. 以获取税收利益为唯一目的
B. 以获取税收利益为主要目的
C. 以形式不符合税法规定,但与其经济实质相符的方式获取税收利益
D. 以形式符合税法规定,但与其经济实质不符的方式获取税收利益
解析:解析:避税安排具有以下特征:(1)以获取税收利益为唯一目的或者主要目的。(2)以形式符合税法规定,但与其经济实质不符的方式获取税收利益。
A. 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
B. 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的旅游业企业
C. 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的现代服务业企业
D. 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
解析:解析:选项BC: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的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A. 财产转让所得
B. 劳务报酬所得
C. 工资、薪金所得
D.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解析:解析:企业为股东购买车辆并将车辆所有权办到股东个人名下,其实质为企业对股东进行了红利性质的实务分配。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A. 杰克每月可扣除的费用为6000元,其中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1000元
B. 杰克2020年综合所得为206640元
C. B公司每月应扣缴杰克个人所得税额为81.6元
D. 如果A公司和B公司均未扣缴个人所得税,则杰克应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向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解析:解析:选项A,非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仅可扣除5000元基本费用,不可享受专项附加扣除;选项B,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不合并计算综合所得;选项C,B公司每月应扣缴个人所得税额=850×4×(1-20%)×3%=81.6(元);选项D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时,非居民个人应在取得所得的次年6月30日前,向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