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如果在同一年度内需要实施项目质量复核的两个项目之间交叉实施项目质量复核,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向这两位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分别获取客观性的书面确认函
B、 除非出现特殊情况,应当尽量避免某一项目的项目合伙人对另一项目实施项目质量复核,同时由后者的项目合伙人对前者实施项目质量复核
C、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在全所范围内统一委派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并确保负责实施委派工作的人员具备必要的胜任能力和权威性
D、 为某一具体项目委派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时,应当充分考虑拟委派人员的胜任能力和客观性
答案:A
解析:解析:选项A错误,除非出现特殊情况应当尽量避免在同一年度内需要实施项目质量复核的两个项目之间交叉实施项目质量复核,即使获取客观性的书面确认函,也不能降低对客观性的不利影响。
A、 如果在同一年度内需要实施项目质量复核的两个项目之间交叉实施项目质量复核,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向这两位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分别获取客观性的书面确认函
B、 除非出现特殊情况,应当尽量避免某一项目的项目合伙人对另一项目实施项目质量复核,同时由后者的项目合伙人对前者实施项目质量复核
C、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在全所范围内统一委派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并确保负责实施委派工作的人员具备必要的胜任能力和权威性
D、 为某一具体项目委派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时,应当充分考虑拟委派人员的胜任能力和客观性
答案:A
解析:解析:选项A错误,除非出现特殊情况应当尽量避免在同一年度内需要实施项目质量复核的两个项目之间交叉实施项目质量复核,即使获取客观性的书面确认函,也不能降低对客观性的不利影响。
A. 以抽查出库单为起点
B. 以抽查销售明细账为起点
C. 以抽查应收账款明细账为起点
D. 以抽查银行存款日记账为起点
解析:解析:检查销售交易中当期所有销售业务均已记录实质上属于测试营业收入“完整性”认定,从细节测试方向上分析,显然是从原始凭证查到明细账,即“顺查”。
A. 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3月5日
B. 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3月10日
C.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D.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3月10日
解析:解析:业务期间自审计项目组开始执行审计业务之日起,至出具审计报告之日止。
A. 审计过程记录
B. 审计标识及其说明
C. 预期使用者姓名
D. 索引号及编号
解析:解析:选项C错误,审计工作底稿通常包括下列全部或部分要素:(1)审计工作底稿的标题;(2)审计过程记录;(3)审计结论;(4)审计标识及其说明;(5)索引号及编号;(6)编制者姓名及编制日期;(7)复核者姓名及复核日期;(8)其他应说明事项。
A. 自身利益
B. 自我评价
C. 过度推介
D. 外在压力
解析:解析:可能对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包括:自身利益、自我评价、过度推介、密切关系和外在压力。
A. 材料发出汇总表
B. 限额领料单
C. 退料单
D. 材料费用分配表
解析:解析:领发料凭证是企业为控制材料发出所采用的各种凭证,而材料费用分配表是用来汇总反映各车间各产品所耗费的材料费用。
A. 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记录是否将在执行审计工作时重点关注过的事项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及其理由
B. 如果注册会计师确定不存在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则无须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记录
C. 如果注册会计师确定不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项关键审计事项,则无须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记录
D. 如果根据被审计单位和审计业务的具体情况,注册会计师确定不存在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则需要就该事项与治理层沟通
解析:解析:选项B,如果注册会计师确定不存在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也需要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记录理由;选项C,如果注册会计师确定不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项关键审计事项,则需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记录理由。
A. 获取被审计单位管理层的书面声明
B. 与被审计单位治理层讨论
C. 向被审计单位内部法律顾问咨询
D. 向会计师事务所的法律顾问咨询
解析:解析:选项A,书面声明本身并不能为所涉及的任何事项提供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A. 会计师事务所仅向审计客户提供意见和建议以协助其管理层履行职责
B. 招聘或解雇员工
C. 指导员工与工作有关的行动并对其行动负责
D. 负责设计、执行、监督和维护内部控制
解析:解析:选项A,如果会计师事务所仅向审计客户提供意见和建议以协助其管理层履行职责,通常不视为承担管理层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