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国有股东拟公开征集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在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应书面告知上市公司,并进行提示性公告
B、 国有控股股东公开征集转让上市公司股份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股权转移的,应当一并通知上市公司申请停牌
C、 国有股东在获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意见后书面通知上市公司发布公开征集信息
D、 公开征集信息对受让方的资格条件不得设定指向性或违反公平竞争要求的条款
答案:ABCD
解析:解析:
A、 国有股东拟公开征集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在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应书面告知上市公司,并进行提示性公告
B、 国有控股股东公开征集转让上市公司股份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股权转移的,应当一并通知上市公司申请停牌
C、 国有股东在获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意见后书面通知上市公司发布公开征集信息
D、 公开征集信息对受让方的资格条件不得设定指向性或违反公平竞争要求的条款
答案:ABCD
解析:解析:
A. 经营者的市场行为是否具有一致性
B. 消费者之间是否进行过意思联络或者信息交流
C. 经营者能否对行为的一致性作出合理解释
D. 相关市场的结构情况、竞争状况、市场变化
解析:解析:选项B:“经营者”之间是否进行过意思联络或者信息交流。
A. 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
B. 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
C. 全面实行准入特许
D. 准入前特许加准入后国民待遇
解析:解析:根据《外商投资法》的规定,国家对外商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A. 公司债券存根
B. 股东名册
C. 董事会会议决议
D. 公司
解析:解析:(1)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2)“有限责任司”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A. 按份共同保证和连带共同保证
B. 单独保证和共同保证
C. 一般保证和特别保证
D. 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解析:解析:按照保证人是否约定各自承担的担保份额,可以将共同保证分为按份共同保证和连带共同保证。
A. 因该便携式电脑未办理经记,该抵押合同不生效
B. 因约定流押条款,该抵押合同不生效
C. 若赵某到期未向张某清偿借款,张某只能依法就该便携式电脑优先受偿
D. 因约定流押条款,该抵押合同的流押条款无效,但该抵押合同的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
解析:解析: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A. 债权人会议的召开违反法定程序
B. 债权人会议的表决违反法定程序
C. 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内容违法
D. 债权人会议的决议未超出债权人会议的职权范围
解析:解析: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具有以下情形之一,损害债权人利益,债权人申请撤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债权人会议的召开违反法定程序;(2)债权人会议的表决违反法定程序;(3)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内容违法;(4)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超出债权人会议的职权范围。
A. 查封、扣押相关证据
B. 复制被调查的有关单位的会计账簿和电子数据
C. 要求被调查的经营者、利害关系人说明有关情况
D. 进入被调查的经营者的营业场所或者其他有关场所进行检查
解析:解析:反垄断执法机构调查涉嫌垄断行为,可以采取下列措施:①进入被调查的经营者的营业场所或者其他有关场所进行检查;②询问被调查的经营者、利害关系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要求其说明有关情况;③查阅、复制被调查的经营者、利害关系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的有关单证、协议、会计账簿、业务函电、电子数据等文件和资料;④查封、扣押相关证据;⑤查询经营者的银行账户。
A. 乙可以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B. 甲可以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
C. 甲行使的是先履行抗辩权
D. 甲虽没有确切证据但是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
解析:解析:主张不安抗辩权的当事人如果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A. 董事、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B. 董事、高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决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后可以对外自由转让
C. 董事、高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决议通过之日起3个月后可以内部自由转让
D. 董事、高管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50%
解析:解析:(1)选项BC: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2019年3月7日~2020年3月7日)不得转让;(2)选项D: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的,可一次全部转让,不受上述25%转让比例的限制。
A. 即使乙、丙、丁不同意,甲仍可以拆旧翻新
B. 只要乙、丙、丁中有一人同意,甲就可以拆旧翻
C. 只要乙、丙、丁中有二人同意,甲就可以拆旧翻
D. 只有乙、丙、丁均同意,甲才可以拆旧翻新
解析:解析:根据规定,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需要经过甲、乙、丙、丁四个人中的三个人同意就可以通过,甲自己提议的,肯定是同意,因此最终只要乙、丙、丁中有二人同意就可以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