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乙可以就保险金优先受偿
B、 乙可以要求以保险金受偿,但是并不优先于甲的其他债权人
C、 泥石流属于不可抗力事件,甲可以不偿还乙的借款
D、 乙应当赔偿甲花瓶灭失的损失
答案:A
解析:解析:1.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担保物权具有物上代位性。担保物权存续期间,担保物毁损灭失之后存在保险金、赔偿金或补偿金,担保物权人可就保险金、赔偿金或补偿金优先受偿。本题中,质物毁损灭失后,质权人乙可就保险赔偿金优先于质押人甲的其他债权人受偿。2.选项C、D错误:花瓶因泥石流而毁损,泥石流属于不可抗力,构成免责事由,因此乙无需赔偿甲花瓶损失,但是,甲对乙的借款之债并不因不可抗力而免除。
A、 乙可以就保险金优先受偿
B、 乙可以要求以保险金受偿,但是并不优先于甲的其他债权人
C、 泥石流属于不可抗力事件,甲可以不偿还乙的借款
D、 乙应当赔偿甲花瓶灭失的损失
答案:A
解析:解析:1.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担保物权具有物上代位性。担保物权存续期间,担保物毁损灭失之后存在保险金、赔偿金或补偿金,担保物权人可就保险金、赔偿金或补偿金优先受偿。本题中,质物毁损灭失后,质权人乙可就保险赔偿金优先于质押人甲的其他债权人受偿。2.选项C、D错误:花瓶因泥石流而毁损,泥石流属于不可抗力,构成免责事由,因此乙无需赔偿甲花瓶损失,但是,甲对乙的借款之债并不因不可抗力而免除。
A. 现金支票
B. 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
C. 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
D. 已承兑的商业汇票
解析:解析:(1)选项A:现金支票不适用于公示催告;(2)选项B: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不适用于公示催告;(3)选项C: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不适用于公示催告。
A. 排他性交易协议
B. 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的协议
C. 维持转售价格的协议
D. 地域或客户限制协议
解析:解析:本题的情形属于同一产业不同生产经营环节的企业达成的维持转售价格的协议。
A. 收款人名称
B. 出票日期
C. 付款人名称
D. 确定的金额
解析:解析:选项ABD:属于绝对必要记载事项。
A.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B. 商务部
C. 国家税务总局
D. 国家发展改革委
解析:解析:选项D正确,工作机制办公室设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由发改委、商务部牵头,承担外资安审日常工作。
A. 公司董事会制订和提出增资方案
B. 公司就增资形成董事会决议
C. 公司需要增加注册资本时,不需要修订公司章程
D.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需要经过半数股东通过
解析:解析:公司就增资形成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选项B错误。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需要修订公司章程,选项C错误。公司需要增加注册资本时,有限公司股东会的该项决议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公司股东大会的该项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选项D错误。
A. 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或者明知有前列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
B. 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票据上签章的,其签章无效
C. 票据的行为人无论是法人还是自然人,都必须具有从事票据行为的能力
D. 票据上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欠缺,则票据行为无效
解析:解析:
A. 公司上一年度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B. 公司的副总经理在控股股东中担任监事
C. 公司的总经理在控股股东中担任副总经理
D. 公司的副总经理上一年度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解析:解析:(1)选项A:发行人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2)选项BC:发行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3)选项D: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A. 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
B.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
C.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18个月内不得准让
D.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
解析:解析:选项B:主板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
A. A公司拒绝承兑
B. 甲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C. 乙公司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
D. A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死亡
解析:解析:(1)选项B:“承兑人或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才可以行使期前追索权,甲公司是出票人;(2)选项C:“承兑人或付款人”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才可以行使期前追索权,乙公司只是一个背书人;(3)选项D:“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的,才可以行使期前追索权,付款人的法定代表人死亡的,不影响付款人自身的存在。
A. 7%、12%
B. 7%、10%、12%
C. 7%、8%、9%、10%、12%
D. 7%、8%、9%、10%、11%、12%
解析:解析:(1)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时,应当履行权益披露义务,因此,7%时点应披露;(2)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达到5%后,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交易,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1%的,应当履行权益披露义务,因此,8%、9%、11%、12%时点上应披露;(3)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每次到达5%的整倍数点应当“披露+3日内不得买卖”,因此,10%时点上应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