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已承兑的商业汇票
B、 现金支票
C、 未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
D、 未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
答案:AB
解析:解析:未记载付款人的票据或者无法确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的票据不能挂失止付。可以挂失止付的票据包括:(1)已承兑的商业汇票;(2)支票;(3)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4)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
A、 已承兑的商业汇票
B、 现金支票
C、 未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
D、 未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
答案:AB
解析:解析:未记载付款人的票据或者无法确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的票据不能挂失止付。可以挂失止付的票据包括:(1)已承兑的商业汇票;(2)支票;(3)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4)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
A. 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
B. 银行汇票
C. 银行本票
D. 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
解析:解析:(1)选项BC错误: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都是见票即付的票据,无须承兑。(2)选项AD正确:远期商业汇票都需要承兑,包括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和定日付款的汇票。
A. 反担保人应当是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不能是债务人本身
B. 债务人也能作为反担保人,可以以保证作为反担保的方式
C. 留置与定金也可以成为反担保的方式
D. 担保人因无效担保合同向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在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内,要求有过错的反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
解析:解析:反担保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选项A错误。债务人自己向原担保人提供反担保的,保证不得作为反担保方式。选项B错误。反担保方式可以是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或者质押,也可以是其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者质押;定金与留置不能作为反担保方式。选项C错误。
A. 行为主体须是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
B. 客观方面实施了排挤竞争对手或不公平交易的反竞争行为
C. 在行为后果方面削弱了竞争,破坏了市场竞争秩序
D. 主观方面要看行为主体的动机
解析:解析:(1)选项ABC:属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构成要件。(2)选项D:属于干扰项。构成要件只对主体地位、客观方面、行为后果有要求,并未提及主观方面。
A. 合伙企业的管理人员只能是合伙人
B. 除合伙协议约定外,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员担任经营管理人员
C. 被聘任的经营管理人员具有合伙人的资格
D. 非合伙人的管理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解析:解析: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员担任经营管理人员,所以合伙企业的管理人员可以不是合伙人,因此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被聘任的经营管理人员不是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因而不具有合伙人的资格,故非合伙人的管理人并非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所以选项D不正确。
A. 行业协会
B. 行政机关
C. 经营者
D. 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解析:解析:反垄断法适用的主体和行为包括:①以经营者为主体的垄断行为;②行业协会参与的垄断行为;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主体是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A. 债权转让无效,丁公司无权主张抵押权
B. 债权转让有效,丁公司无权主张抵押权
C. 债权转让无效,丁公司有权主张抵押权
D. 债权转让有效,丁公司有权主张抵押权
解析:解析: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部分债权转让的,最高额抵押权不得转让,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A. 丙银行应当拒绝付款
B. 丙银行无权拒绝付款
C. 如果丙银行拒绝付款,丁公司可以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
D. 如果丙银行拒绝付款,丁公司可以向乙公司行使追索权
解析:解析:(1)注意本题提问的是“错误的有”;(2)出票人甲公司的签章不符合规定,票据无效,持票人丁公司不享有票据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只能向乙公司行使与票据基础关系有关的权利。
A. 公司转让主要财产的
B.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议通过决议修改公司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C. 公司连续3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3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公司规定的分配利润的条件
D. 公司合并分立的
解析:解析:异议股东回购请求权:(1)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该公司5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A. 甲:由我们4人共同担任清算人
B. 乙:我是大家一致同意的企业事务执行人,只能由我担任清算人
C. 丙:建议从我们4人中推选一人担任清算人
D. 丁:合伙企业清算不允许由合伙人担任,因此建议请一名注册会计师来担任清算人
解析:解析:根据规定,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15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A. 甲
B. 乙
C. 丙
D. 丁
解析:解析:变造前在票据上签章的票据行为人(甲、乙),依照原记载事项负责;变造人如果同时也是票据上签章的票据行为人(丙),依照变造后的记载事项负责;变造后在票据上签章的票据行为人(丁),依照变造后的记载事项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