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银行结算账户是活期存款账户
B、 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可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
C、 存款人只能在注册地或住所地开设银行结算账户
D、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在境内从事证券投资开立的人民币特殊账户和人民币结算账户资金账户纳入专用存款账户管理
答案:ABD
解析:解析:选项C:存款人应在注册地或住所地开设银行结算账户。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可以在异地(跨省、市、县或区)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除外。
A、 银行结算账户是活期存款账户
B、 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可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
C、 存款人只能在注册地或住所地开设银行结算账户
D、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在境内从事证券投资开立的人民币特殊账户和人民币结算账户资金账户纳入专用存款账户管理
答案:ABD
解析:解析:选项C:存款人应在注册地或住所地开设银行结算账户。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可以在异地(跨省、市、县或区)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除外。
A. 在要约收购期间,被收购公司董事不得辞职
B. 收购要约期限届满前15日内,收购人不得变更收购要约,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
C. 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3个交易日内,预受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接受
D. 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12个月内不行转让
解析:解析:选项D: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18个月内不得转让。
A. 甲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要求丙对相关事项作出说明
B. 甲可以请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从而退出公司
C. 甲可以以公司内部监督机制失灵、公司和股东利益严重受损为由,请求人民法院判决解散公司
D. 甲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对丙提起诉讼,要求其赔偿公司损失
解析:解析:有限责任公司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甲持股8%不满足提起临时股东会条件,选项A错误;有限责任公司异议股东股份请求回购权,股东在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对股东会决议投反对票的,可以请求公司按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退出公司:(1)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故甲不符合异议股东请求回购的条件,选项B错误;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甲持股8%不满足条件,选项C错误。
A. 各级财政部门
B. 各级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
C.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D.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
解析:解析: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机关是各级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
A. 社会保障债权
B. 税收债权
C. 对债务人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
D. 职工劳动债权
解析:解析:选项D正确,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
A.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B. 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C. 承包人可以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三人
D. 承包人可以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解析:解析: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A. 甲送给乙一部手机
B. 二人共进晚餐
C. 甲将房屋出租给乙
D. 二人此生不离不弃
解析:解析:法律关系,是指根据法律规范产生、以主体间的权利与义务为内容表现的特殊的社会关系。选项A是赠与合同法律关系,选项C是房屋租赁合同法律关系;选项BD中双方主体之间不存在权利义务,故不属于法律关系。
A. 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B. 债务人移居国外,但国内有其购买现由亲属居住的住宅
C. 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D. 债务人听说保证人曾表示放弃权利
解析:解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抗辩权:(1)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2)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3)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4)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先诉抗辩权。
A. 05月04日
B. 05月05日
C. 05月06日
D. 05月10日
解析:解析: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5月6日)开始计算。
A. 合伙企业名称为“环宇商贸有限公司
B. 丙、丁可以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C. 丙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D. 甲以房屋作价30万元出资,乙以专利技术作价15万元出资,丙以劳务作价20万元出资,丁以现金50万元出资
解析:解析:合伙企业名称中不能有“公司”字样;选项A错误。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选项C错误。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选项D错误。
A. 因不可抗力导致标的物在交付前灭失
B. 因出卖人过错导致标的物在交付前灭失
C. 出卖人在履行期限届满前明确表示拒绝交付标的物
D. 出卖人在履行期限届满后明确表示拒绝交付标的物
解析:解析:根据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双方当事人均可以行使解除权,因此选项A当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另外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因此选项BD当选;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另外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因此选项C当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