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乙可以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B、 甲可以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
C、 甲行使的是先履行抗辩权
D、 甲虽没有确切证据但是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
答案:A
解析:解析:主张不安抗辩权的当事人如果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A、 乙可以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B、 甲可以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
C、 甲行使的是先履行抗辩权
D、 甲虽没有确切证据但是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
答案:A
解析:解析:主张不安抗辩权的当事人如果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A. 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之前
B. 宣告重整之日之前
C. 管理人接管债务人企业之后,宣告重整之前
D. 重整期间之内
解析:解析:根据规定,债权人应当在破产财产最终分配确定之前向管理人主张破产抵销。所谓“破产财产最后分配确定前”,在重整与和解程序中,是指和解协议草案、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之前。
A. 如果B公司在票据上作成保证时未记载被保证人名称,则视为保证无效,B公司无须承担任何票据责任
B. 如果B公司与丙公司签订《保证合同》并在合同上签章,但未在票据凭证上作成保证,则B公司无须承担任何票据责任
C. 如果B公司在票据上作成保证时特地注明“乙公司按期还款则保证有效”,则该票据保证有效,不论乙公司是否按期偿还B公司款项,B公司均应依法承担票据保证责任
D. 如果票据上明确载明被保证人为乙公司,且B公司已经依法向丙公司承担票据保证责任,B公司有权向甲公司、乙公司、A银行行使票据追索权
解析:解析:(1)选项A:保证人在票据或者粘单上未记载“被保证人名称”的,已承兑的票据,承兑人为被保证人;未承兑的票据,出票人为被保证人。(2)选项B:保证人未在票据或者粘单上记载“保证”字样而另行签订保证合同或者保证条款的,不属于票据保证。(3)选项C:保证不得附条件,附条件的,不影响对票据的保证责任。(4)选项D:保证人清偿票据债务后,可以行使持票人对被保证人及其前手的追索权。
A. 未经乙、丙同意私自质押行为无效
B. 丁为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质押行为有效
C. 丁有权要求甲赔偿损失
D. 丁有权要求合伙企业赔偿损失
解析:解析: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出质,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同意,出质行为无效,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
A. 乙公司申请注销法人资格
B. 丙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
C. 丁公司被宣告破产
D. 丁公司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
解析:解析:根据规定,汇票期前追索的发生情形包括:①被拒绝承兑(包括承兑附条件);②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③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宣告破产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本题中,丁公司为承兑人。因此,选项CD正确。
A. 如该汇票已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恰好欠汇票付款人丁银行10万元到期贷款,则丁银行可以提出抗辩而拒绝付款
B. 如该汇票已背书转让给丙公司,则甲公司可以乙公司交付的电脑质量存在瑕疵为抗辩理由拒绝向丙公司付款
C. 因该汇票已经丁银行无条件承兑,故丁银行不可能再以任何理由对持票人提出抗辩
D. 甲公司在签发汇票时可以签注“以收到货物为付款条件”
解析:解析:(1)选项A正确:根据规定,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丙与丁银行有直接的债权债务关系,丁银行可以以此提出抗辩,拒绝付款。(2)选项B错误: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但是,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除外。据此可知,甲公司不能以自己与持票人丙公司的前手乙公司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丙公司。(3)选项C错误:付款人承兑汇票后,应当承担到期付款的责任。本题中丁银行已经对汇票进行了承兑,成为票据主债务人,要承担到期付款的票据责任。但是并非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对抗持票人,如果丁银行与持票人之间有直接的债权、债务关系时,如果持票人没有履行相应的债务,那么丁银行可以以此为由对抗持票人的付款请求。(4)选项D错误: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无条件支付的委托是汇票的必要记载事项。据此可知,汇票出票时不能记载附条件的付款,如果在付款上附有条件的话,就会导致该汇票无效。
A. 投资者王某持有的甲上市公司的股票系2020年3月份买入,2020年8月份卖出
B. 投资者刘某明知甲上市公司存在虚假陈述行为仍进行投资
C. 投资者赵某所持甲上市公司的股票系2020年1月份买入,2020年5月份卖出
D. 投资者张某所持甲上市公司的股票系2020年10月份买入,2020年12月份卖出
解析:解析:如果被告举证证明原告具有以下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虚假陈述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1)在虚假陈述揭露日或者更正日之前已经卖出证券(选项C);(2)在虚假陈述揭露日或者更正日及以后进行的投资(选项D);(3)明知虚假陈述存在而进行的投资(选项B);(4)损失或者部分损失是由证券市场系统风险等其他因素所导致;(5)属于恶意投资、操纵证券价格的。
A. 财政部门
B.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
C. 证券监督管理部门
D.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解析:解析:中央金融企业资产评估项目报财政部核准。地方金融企业资产评估项目报本级财政部门核准。
A. 国民待遇
B. 公平公正待遇
C. 最惠国待遇
D. 最低限度待遇
解析:解析:最惠国待遇是指一国(给惠国)给予另一国(受惠国)的个人、企业、商品等的待遇不低于给惠国给予任何第三国(最惠国)的相应待遇。
A. 因背书附有条件,导致票据无效
B. 背书不生效,因为乙公司没有按期交货
C. 背书有效,乙公司取得票据权利,背书中所附条件没有汇票上的效力
D. 背书无效,乙公司不能取得票据权利
解析:解析:根据规定,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即不影响背书行为本身的效力,被背书人仍可依该背书取得票据权利。
A. 王某
B. 胡某
C. 陈某
D. 黄某
解析:解析:(1)根据规定,持票人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或者明知有上述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不享有票据权利。本题中,胡某盗窃取得票据,胡某不享有票据权利,陈某从胡某处恶意取得票据,陈某也不享有票据权利。(2)根据规定,因税收、继承、赠与可以依法无偿取得票据的,所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本题中,黄某无对价取得票据,其是否享有票据权利取决于其前手陈某;既然陈某不享有票据权利,黄某也不享有票据权利。因此,票据权利仍属于王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