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汇票债务人与出票人之间存在合同纠纷
B、 汇票债务人与持票人的前手存在抵销关系
C、 背书不连续,持票人不能证明其合法权利
D、 出票人存入汇票债务人的资金不够
答案:C
解析:解析: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所以选项A、B、D错误。
A、 汇票债务人与出票人之间存在合同纠纷
B、 汇票债务人与持票人的前手存在抵销关系
C、 背书不连续,持票人不能证明其合法权利
D、 出票人存入汇票债务人的资金不够
答案:C
解析:解析: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所以选项A、B、D错误。
A. 如果甲公司在乙银行的存款足以支付支票金额,乙银行应当足额付款
B. 乙银行可以拒绝付款
C. 乙银行应当无条件付款
D. 如果乙银行拒绝付款,甲公司仍应承担票据责任
解析:解析: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逾期提示付款的,付款银行可以拒绝付款,持票人只能对“出票人”进行追索,丧失对其他前手的追索权。本题中,收款人丙公司逾期提示付款,乙银行可以拒绝付款,丙公司只能向甲公司追索。因此,选项BD正确。
A. 贸易收支
B. 对外借款
C. 投资收益
D. 单方转移
解析:解析:经常项目包括贸易收支、服务收支、收益(包括职工报酬和股息、红利等投资收益)和经常转移(单方面转移);选项B,对外借款属于资本项目。
A. 丙公司可以将该票据再次背书转让给丁公司
B. 丙公司可以进行委托收款背书
C. 丙公司可以行使票据权利
D. 丙公司对该票据享有优先于乙公司其他债权人的权利
解析:解析:选项A:质押背书的被背书人并不享有对票据权利的处分权,被背书人再行转让背书或者质押背书的,背书行为无效。但是被背书人(丙公司)可以再进行委托收款背书。
A. 应当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已设立董事会的,由董事会审议
B. 由股东大会审议
C. 由本企业债权人会议审议
D. 只能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
解析:解析:根据规定,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的,划入方(划出方)为国有独资企业的,应当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已设立董事会的,由董事会审议。
A. 中止履行
B. 将标的物提存
C. 解除合同
D. 终止合同
解析:解析: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
A. 最近一期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的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应当提供担保
B. 担保范围包括债券的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C. 上市商业银行不得作为发行可转债的担保人
D. 以保证方式提供担保的,可以是连带责任保证,也可以是一般保证
解析:解析:(1)选项A: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提供担保,但是最近一期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的公司除外;(2)选项C:证券公司或上市公司不得作为发行可转债的担保人,但是上市商业银行除外;(3)选项D:以保证方式提供担保的,应当为连带责任担保,且保证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额应不低于其累计对外担保的金额。
A. 传达人以自己的名义为意思表示
B. 身份行为的意思表示可以传达
C. 单方意思表示不能传达
D. 传达人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解析:解析:选项A:传达的任务是忠实传递委托人的意思表示,传达人自己不进行意思表示。选项B:身份行为可以借助传达人传达相关的意思表示。选项C:单方意思表示可以传达。选项D,传达人没有行为能力要求。
A. 出卖人通知承运人或者实际占有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的等方式,对在运途中标的物主张取回权但未能实现的
B. 出卖人通知承运人或者实际占有人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等方式,对在运途中标的物主张取回权但未能实现的
C. 出卖人在货物未到达管理人前已向管理人主张取回在运途中标的物的
D. 出卖人对在运途中标的物未及时行使取回权,在买卖标的物到达管理人后向管理人行使在运途中标的物取回权的
解析:解析:选项D:出卖人对在运途中标的物未及时行使取回权,在买卖标的物到达管理人后向管理人行使在运途中标的物取回权的,管理人不应准许。
A. 2023年03月01日
B. 2023年04月01日
C. 2024年03月01日
D. 2024年04月01日
解析:解析:根据规定,除了法律有特别规定,民事权利适用3年的普通诉讼时效期间,诉讼时效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开始计算。对于约定有履行期限的请求权,应当自清偿期限届满之日开始起算。本题中,当事人约定买方乙于4月1日付款,自乙届期未履行付款义务时,甲“应当知道”自己权利受到侵害。因此,应当于2021年4月1日开始起算3年普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日为2024年4月1日。
A. 公司强制清算费用
B. 未终结的执行程序中产生的评估费
C. 未终结的执行程序中产生的公告费
D. 未终结的执行程序中产生的保管费
解析:解析: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此前债务人尚未支付的公司强制清算费用(选项A)、未终结的执行程序中产生的评估费(选项B)、公告费(选项C)、保管费(选项D)等执行费用,可以参照《企业破产法》关于破产费用的规定,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