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破产申请受理时,债务人对债权人负有的债务尚未到期
B、 破产申请受理时,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的债务尚未到期
C、 双方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同
D、 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
答案:D
解析:解析:(1)选项ABC:管理人对抵销主张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应不予支持的有:①破产申请受理时,债务人对债权人负有的债务尚未到期;②破产申请受理时,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的债务尚未到期;③双方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同。(2)选项D:属于不得抵销的情形。
A、 破产申请受理时,债务人对债权人负有的债务尚未到期
B、 破产申请受理时,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的债务尚未到期
C、 双方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同
D、 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
答案:D
解析:解析:(1)选项ABC:管理人对抵销主张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应不予支持的有:①破产申请受理时,债务人对债权人负有的债务尚未到期;②破产申请受理时,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的债务尚未到期;③双方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同。(2)选项D:属于不得抵销的情形。
A.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是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
B.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司法部
C. 明确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
D.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有法可依
解析:解析:本题考核我国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选项D错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A. 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诉讼
B. 利润分配诉讼
C. 解散公司诉讼
D. 董事会决议无效诉讼
解析:解析:(1)选项A: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诉讼,应列公司为被告。(2)选项B:股东请求公司分配利润案件,应当列公司为被告。(3)选项C: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4)选项D:原告请求确认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不成立、无效或者撤销决议的案件,应当列公司为被告。
A. 国有控股股东及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B. 价格上限及确定依据
C. 吸收合并后的股权结构
D. 职工安置方案
解析:解析:国有股东所控股上市公司吸收合并的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国有控股股东及上市公司基本情况、换股价格的确定依据、现金选择权安排、吸收合并后的股权结构、债务处置、职工安置、市场应对预案等。选项B错误。
A. 乙公司可以按照约定向甲公司要求提高报酬
B. 乙公司产生的额外开销2000元,可以要求甲公司承担
C. 乙公司产生的额外开销2000元,不能要求甲公司承担
D. 甲公司可以要求乙公司承担花瓶毁损的责任
解析:解析:行纪人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可以按照约定增加报酬;选项A正确。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产生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选项C正确。行纪人占有委托物的,应当妥善保管委托物;选项D正确。
A. 出卖人通知承运人或者实际占有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的等方式,对在运途中标的物主张取回权但未能实现的
B. 出卖人通知承运人或者实际占有人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等方式,对在运途中标的物主张取回权但未能实现的
C. 出卖人在货物未到达管理人前已向管理人主张取回在运途中标的物的
D. 出卖人对在运途中标的物未及时行使取回权,在买卖标的物到达管理人后向管理人行使在运途中标的物取回权的
解析:解析:选项D:出卖人对在运途中标的物未及时行使取回权,在买卖标的物到达管理人后向管理人行使在运途中标的物取回权的,管理人不应准许。
A. 汇票和支票均需承兑
B. 承兑附有条件的,条件无效,承兑有效,承兑人应当承担付款义务
C. 承兑后,付款人改为承兑人,成为汇票上的主债务人,持票人即使未按期提示付款或未依法取证,也不丧失对承兑人的追索权
D. 承兑行为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包括承兑文句(“承兑”字样)、签章以及承兑日期
解析:解析:(1)选项A:承兑为汇票专有的票据行为;(2)选项B:承兑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即承兑行为因此无效;(3)选项D:承兑行为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包括承兑文句(“承兑”字样)以及签章;承兑日期是相对必要记载事项,如果承兑人未记载承兑日期,则以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的第3日为承兑日期。
A. 同时履行抗辩权
B. 先履行抗辩权
C. 不安抗辩权
D. 先诉抗辩权
解析:解析:根据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因此,本题中,乙享有先履行抗辩权。
A. 清偿债务
B. 在合理期限内为推广新产品进行促销
C. 处理鲜活商品
D. 处理积压商品
解析:解析:因下列情形而进行的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均为正当:(1)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和积压商品的;(2)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的;(3)在合理期限内为推广新商品进行促销的;(4)能够证明行为具有正当性的其他理由。
A. 表决权占28万元的股东提议召开
B. 未弥补的亏损为35万元
C. 4名董事提议召开
D. 1名监事提议召开
解析:解析: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临时会议由以下人员提议召开:第一,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第二,1/3以上的董事;第三,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本题选项A的表述达1/10以上表决权;选项B的表述则为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选项C的表述达1/3以上的董事;选项D的表述是1名监事,不是监事会。
A. 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3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B. 发行人最近3年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
C.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3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
D.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最近3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
解析:解析: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最近2年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选项B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