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自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未成立清算组
B、 成立了清算组但是故意拖延清算
C、 存在违法清算的情况,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D、 存在违法清算的情况,可能严重损害股东利益的
答案:ABCD
解析:解析:《公司法司法解释(二)》规定,在下列情况下,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1)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选项A);(2)虽然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的(选项B);(3)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股东权益的(选项CD)。
A、 自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未成立清算组
B、 成立了清算组但是故意拖延清算
C、 存在违法清算的情况,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D、 存在违法清算的情况,可能严重损害股东利益的
答案:ABCD
解析:解析:《公司法司法解释(二)》规定,在下列情况下,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1)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选项A);(2)虽然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的(选项B);(3)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股东权益的(选项CD)。
A. 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B. 权利人提起诉讼是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之一
C. 只有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发生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
D. 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发生之后,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
解析:解析: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权利人提起诉讼是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发生之后,以前经过的时效期间仍然有效,待法定事由消失后,时效继续进行。
A. 外国的自然人、企业或其他组织我国境内进行的投资活动适用《外商投资法》
B.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投资者在内地投资参照《外商投资法》
C. 台湾地区投资者在大陆投资可以参照《外商投资法》
D. 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投资不适用《外商投资法》
解析:解析:本题考核《外商投资法》的适用范围。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投资,参照《外商投资法》和《实施条例》执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选项D错误。
A. 对外贸易经营者可以是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不得是个人
B. 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向商务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申请经营许可
C. 判断一个企业是否为国营贸易企业,主要看该企业的所有制形式
D. 国营贸易是世贸组织明文允许的贸易制度
解析:解析:(1)选项A:对外贸易经营者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非法人组织,还可以是个人(包括外国个人和中国个人)。(2)选项B: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向商务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但法律、行政法规和商务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3)选项C:判断一个企业是不是国营贸易企业,关键是看该企业是否在国际贸易中享有专营权或特许权,与该企业的所有制形式并无必然联系。
A. 合同尚未生效,甲应返还所受领的价款并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B. 合同无效,甲应返还所受领的价款
C. 合同有效,甲应继续履行合同
D. 合同有效,法院应当判决解除合同、甲赔偿乙的损失
解析:解析: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在本题中,尽管尚未办理房屋的过户手续,但该房屋买卖合同自订立之日起生效,甲应继续履行合同。
A. 2020年07月15日
B. 2020年09月15日
C. 2020年09月16日
D. 2020年09月20日
解析:解析:本题是基于离婚判决的物权变动,属于非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房屋所有权在判决书生效时(9月15日)归乙,不必考虑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时间。
A. 国有独资企业可以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
B. 国有独资企业可以改制为国有资本控股公司
C. 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可以改制为非国有资本控股公司
D. 国有独资公司可以改制为国有独资企业
解析:解析:选项D:国有独资公司不可以改制为国有独资企业。
A. 股东李某分期缴纳但尚未到期的出资12万元
B. 股东赵某出租给甲公司价值20万元的设备
C. 股东陈某从甲公司借用但尚未归还的资金8万元
D. 股东王某到期未缴纳的出资10万元
解析:解析:(1)选项B:该设备为甲公司承租的财产,不属于甲公司财产(设备所有权仍归股东赵某),不能作为甲公司的清算财产;(2)选项ACD:公司解散时,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既包括到期应缴未缴的出资,也包括分期缴纳尚未届满缴纳期限的出资)均应作为清算财产。
A. 义务性规范
B. 委任性规范
C. 授权性规范
D. 任意性规范
解析:解析:义务性规范是指规定人们“必须”作出某种行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的法律规范。
A. 1个月
B. 2个月
C. 3个月
D. 6个月
解析:解析:公示催告期满,且无利害关系人在法院作出除权判决前申报债权等应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的事由,申请人可以在届满次日起“1个月”内,申请人民法院作出除权判决。
A. 违反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格式条款
B. 理解有争议的格式条款
C. 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但提供方未以合理方式提示对方注意的格式条款
D. 造成对方人身损害免责的格式条款
解析:解析:(1)选项AD:内容上无效,不论以格式条款还是非格式条款形式展现,条款均无效。(2)选项B: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3)选项C: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该条款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