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有限责任公司首次股东会由股东协商召集和主持,以后的股东会一般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或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主持
B、 甲国有企业与乙国有企业共同投资设立一家丙有限责任公司,丙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人数应为5~15人
C、 公司的监事一律由职工代表出任
D、 公司的监事不得兼任本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答案:D
解析:解析: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首次股东会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以后的股东会会议,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因此选项A的表述错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由3~13人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由5~19人组成,因此选项B的说法错误;公司的监事由股东和适当比例的职工代表组成,因此选项C的表述错误。
A、 有限责任公司首次股东会由股东协商召集和主持,以后的股东会一般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或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主持
B、 甲国有企业与乙国有企业共同投资设立一家丙有限责任公司,丙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人数应为5~15人
C、 公司的监事一律由职工代表出任
D、 公司的监事不得兼任本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答案:D
解析:解析: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首次股东会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以后的股东会会议,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因此选项A的表述错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由3~13人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由5~19人组成,因此选项B的说法错误;公司的监事由股东和适当比例的职工代表组成,因此选项C的表述错误。
A. 效力待定民事法律行为属于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中的一种
B. 效力待定民事法律行为和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最终均有可能成为无效民事法律行为
C. 在效力待定民事法律行为和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中,撤销权的行使期限均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
D. 在效力待定民事法律行为和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中,权利人的撤销的意思表示均应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
解析:解析:(1)选项A:效力待定民事法律行为与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是完全不同的两种效力样态。(2)选项B:效力待定民事法律行为可因被代理人、法定代理人拒绝追认或因善意相对人的依法撤销而成为无效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可因撤销权人依法行使撤销权而归于无效。(3)选项C:效力待定民事法律行为善意相对人的撤销权在追认权人追认前行使;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的撤销权存续期限一般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4)选项D:效力待定民事法律行为的撤销以通知的方式作出即可;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的撤销则应通过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
A. 张某,五年前因对一起重大工程事故负有责任,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B. 李某,两年前被任命为一家长期经营不善、负债累累的国有企业的厂长,上任仅三个月,该企业被宣告破产
C. 陈某,曾独资开办一家工厂,一年前该厂因无力清偿大额债务而倒闭,债权人至今仍在追讨
D. 刘某,66岁,曾任市政府副秘书长,现退休在家
解析:解析:选项A张某,虽然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但所犯罪行不在《公司法》禁止的经济类犯罪之内;选项B李某,虽然管理的企业破产,但在其上任之前即已负债累累,达到破产界限,因此李某对该企业的破产并不负有个人责任;选项D刘某,虽然曾经是国家公务员,但现已退休。所以,以上三个选项不在《公司法》规定的禁止之列。选项C属于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不能清偿的情形,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A. 美国驻华大使洪某在华任职期间的薪酬
B. 最近2年一直住在上海美国公民汤姆出租其在美国的住房获得的租金
C. 美国花旗银行伦敦分行在香港的营业所得
D. 正在中国短期旅行的美国人彼得,得知其在美国购买的彩票中了300万美元的大奖
解析:解析:本题考核《外汇管理条例》的适用范围。中国公民和在中国连续居住满1年的外国人是境内个人,境内机构和境内个人的外汇收支或者外汇经营活动(不论其发生在境内或境外)均适用外汇管理条例。《外汇管理条例》还特别对境内机构和境内个人的概念进行了界定。所谓境内机构,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部队等,外国驻华外交领事机构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除外;所谓境内个人,是指中国公民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连续居住满1年的外国人,外国驻华外交人员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除外。
A. 执行事务合伙人
B. 合伙人认缴的出资数额
C. 合伙期限
D. 合伙协议
解析:解析:(1)合伙企业应当向登记机关登记以下事项:①名称;②合伙类型;③经营范围;④主要经营场所;⑤合伙人的出资额;⑥执行事务合伙人(选项A);⑦合伙人名称或者姓名、住所、承担责任方式。(2)合伙企业应当向登记机关备案以下事项:①合伙协议(选项D);②合伙期限(选项C);③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数额、缴付期限和出资方式(选项B);④合伙企业登记联络员;⑤合伙企业受益所有人(最终控制或者享有企业收益的人)相关信息。
A. 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的协议
B. 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的协议
C. 联合抵制交易
D. 为改进技术、研究开发新产品的协议
解析:解析:本题考核反垄断法所禁止的横向垄断协议。为改进技术、研究开发新产品的协议属于可被《反垄断法》豁免的垄断协议类型。
A. 应当由乙负责办理审批手续
B. 甲出资的货币应当是人民币
C. 应当领取《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D. 应当向商务主管部门申请设立登记
解析:解析: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应当由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领取《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即无须办理审批手续;选项AD错误、选项C正确。外国企业或者个人用于出资的货币应当是可自由兑换的外币,也可以是依法获得的人民币,选项B错误。
A. 担任该基金总经理
B. 对该基金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C. 参与选择承办该基金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D. 依法为该基金提供担保
解析:解析: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1)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2)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选项B正确;(3)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选项C正确;(4)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5)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6)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7)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本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8)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选项D正确。
A. 联合拒绝销售特定经营者的商品
B. 划分销售商品的种类
C. 采用据以计算价格的标准公式
D. 拒绝采用新的技术标准
解析:解析:选项A:联合拒绝向特定经营者供货或者销售商品,属于联合抵制交易。选项B:划分商品销售地域、销售对象或者销售商品的种类、数量,属于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的协议。选项C:约定采用据以计算价格的标准公式,属于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的协议。选项D:拒绝采用新的技术标准,属于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的协议。
A. 发行公司债券应委托资产评估机构对债券做出信用评级
B. 债券受托管理人不得由公司聘请
C. 公司不能按期支付债券本息时,应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D. 为公司债券提供保证担保的,应当为一般保证
解析:解析: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当委托经证监会认定、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格的资信评级机构进行信用评级,选项A错误;上市公司应当为债券持有人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并订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选项B错误;以保证方式提供担保的,应当为连带责任保证,且保证人资产质量良好,选项D错误。
A. 以无形资产对外投资
B. 以部分资产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
C. 国有独资企业下属的独资企业之间的合并
D. 接受非国有单位以实物资产偿还债务
解析:解析:本题考核国有资产评估管理。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以不对相关国有资产进行评估:(1)经各级人民政府或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对企业整体或者部分资产实施无偿划转;(2)国有独资企业与其下属独资企业(事业单位)之间或其下属独资企业(事业单位)之间的合并、资产(产权)置换和无偿划转。本题选项C是可以不进行资产评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