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张某,五年前因对一起重大工程事故负有责任,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B、 李某,两年前被任命为一家长期经营不善、负债累累的国有企业的厂长,上任仅三个月,该企业被宣告破产
C、 陈某,曾独资开办一家工厂,一年前该厂因无力清偿大额债务而倒闭,债权人至今仍在追讨
D、 刘某,66岁,曾任市政府副秘书长,现退休在家
答案:ABD
解析:解析:选项A张某,虽然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但所犯罪行不在《公司法》禁止的经济类犯罪之内;选项B李某,虽然管理的企业破产,但在其上任之前即已负债累累,达到破产界限,因此李某对该企业的破产并不负有个人责任;选项D刘某,虽然曾经是国家公务员,但现已退休。所以,以上三个选项不在《公司法》规定的禁止之列。选项C属于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不能清偿的情形,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A、 张某,五年前因对一起重大工程事故负有责任,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B、 李某,两年前被任命为一家长期经营不善、负债累累的国有企业的厂长,上任仅三个月,该企业被宣告破产
C、 陈某,曾独资开办一家工厂,一年前该厂因无力清偿大额债务而倒闭,债权人至今仍在追讨
D、 刘某,66岁,曾任市政府副秘书长,现退休在家
答案:ABD
解析:解析:选项A张某,虽然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但所犯罪行不在《公司法》禁止的经济类犯罪之内;选项B李某,虽然管理的企业破产,但在其上任之前即已负债累累,达到破产界限,因此李某对该企业的破产并不负有个人责任;选项D刘某,虽然曾经是国家公务员,但现已退休。所以,以上三个选项不在《公司法》规定的禁止之列。选项C属于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不能清偿的情形,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A. A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对该项担保的决议不成立,A上市公司有权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B. A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对该项担保的决议无效,A上市公司有权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C. 乙银行根据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关于担保事项已经股东大会通过的信息,与A上市公司订立担保合同,A上市公司应当承担担保责任
D. 虽然乙银行根据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关于担保事项已经股东大会通过的信息,与A上市公司订立担保合同,但相关公开披露信息不实,A上市公司无须承担担保责任
解析:解析:(1)选项AB:A上市公司对该项担保的决议未达到法定通过比例,属于决议不成立,但公司依据该决议与善意相对人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不受影响;(2)选项CD:相对人根据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关于担保事项已经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信息,与上市公司订立担保合同,相对人有权主张担保合同对上市公司发生效力,并由上市公司承担担保责任。
A. 合伙企业
B. 农民专业合作社
C. 民办学校
D. 个人独资企业
解析:解析:《企业破产法》的主体适用范围是所有的企业法人,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民办学校、个人独资企业可以参照适用。
A. 公司会计账簿
B. 董事会会议决议
C. 股东名册
D. 公司债券存根
解析:解析:根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因此,选项BCD正确。
A. 权利人提起诉讼是引起诉讼时效期间中断的原因之一
B. 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是引起诉讼时效期间中止的原因之一
C.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6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D. 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解析:解析:选项B: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是引起诉讼时效期间“中断”的原因之一。
A. 对外地商品设定歧视性收费项目
B. 对外地商品采取检验和认证措施
C. 采取专门针对外地商品的行政许可,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
D. 设置关卡或者采取其他手段,阻碍外地商品进入或者本地商品运出
解析:解析:对外地商品采取重复检验、重复认证等歧视性技术措施,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属于地区封锁。
A. 6个月
B. 1年
C. 2年
D. 3年
解析:解析:根据规定,所谓境内个人,是指中国公民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连续居住满1年的外国人、外国驻华外交人员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除外。
A. 出卖人通知承运人或者实际占有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的等方式,对在运途中标的物主张取回权但未能实现的
B. 出卖人通知承运人或者实际占有人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等方式,对在运途中标的物主张取回权但未能实现的
C. 出卖人在货物未到达管理人前已向管理人主张取回在运途中标的物的
D. 出卖人对在运途中标的物未及时行使取回权,在买卖标的物到达管理人后向管理人行使在运途中标的物取回权的
解析:解析:选项D:出卖人对在运途中标的物未及时行使取回权,在买卖标的物到达管理人后向管理人行使在运途中标的物取回权的,管理人不应准许。
A. 若合伙协议对此有特殊约定,应当按照特殊约定进行
B. 张某不能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C. 张某欲以其在该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需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D. 法律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以其财产份额出质,合伙协议不得对此作出特殊约定
解析:解析:《合伙企业法》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所以我国法律规定合伙人是可以以其财产份额出质的,但是,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可以对有限合伙人的财产份额出质作出约定,如有特殊约定的,应按特殊约定进行。选项BD错误。选项C于法无据,所以不当选。
A. 出卖人依约为买受人代办托运,货交第一承运人后意外灭失
B. 买卖双方未约定交付地点,出卖人将标的物交由承运人运输,货物在运输途中意外灭失
C. 约定在出卖人营业地交货,买受人未按约定时间前往提货,后货物在地震中灭失
D. 买受人下落不明,出卖人将标的物提存后意外灭失
解析:解析:(1)选项AB正确: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2)选项C正确:出卖人按照约定将标的物置于交付地点,买受人违反约定没有收取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违反约定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3)选项D正确:标的物提存后,风险由债权人承担。
A. 基因信息可以成为物权的客体
B. 电脑程序可以成为物权的客体
C. 陨石可以成为物权的各体
D. 行为可以成为物权的客体
解析:解析:物是物权法律关系的客体。物权法上的物指的是有体物。行为、智力成果以及各项权利等均不是物权法上的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