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经乙、丙、丁同意,甲可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B、 如果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即使甲、乙均不同意,丁也可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C、 合伙协议可以约定,经2个以上合伙人同意,乙可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D、 合伙协议可以约定,未经2个以上合伙人同意,丙不得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答案:ABD
解析:解析:根据规定,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此处不能通过合伙协议约定),因此选项C的说法是错误的;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选项B、D的说法正确。
A、 经乙、丙、丁同意,甲可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B、 如果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即使甲、乙均不同意,丁也可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C、 合伙协议可以约定,经2个以上合伙人同意,乙可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D、 合伙协议可以约定,未经2个以上合伙人同意,丙不得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答案:ABD
解析:解析:根据规定,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此处不能通过合伙协议约定),因此选项C的说法是错误的;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选项B、D的说法正确。
A. 行使知识产权的行为,不适用《反垄断法》
B. 农业生产中的协同行为,不适用《反垄断法》
C. 国家机关的行为,不适用《反垄断法》
D. 电信、石油等特殊行业的国有企业的行为,不适用《反垄断法》
解析:解析:(1)选项A:知识产权的“正当”行使,不适用《反垄断法》,但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依然受《反垄断法》的规制;(2)选项C: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从事行政垄断行为,受《反垄断法》规制;(3)选项D:特殊行业、国有企业拥有合法的垄断经营权,但如果滥用该垄断经营权从事垄断行为,仍受《反垄断法》的规制。
A. 公司董事的提名
B. 解聘公司经理
C.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D. 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解析:解析:选项D: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是董事会的职权。
A. 未经承兑的汇票的付款人
B. 委托收款人
C. 代理付款人
D. 支票的付款人
解析:解析:支票上的付款人以及未经承兑的汇票的付款人,并非票据义务人,而仅仅是票据关系的“关系人”(或称为“关系主体”)。他们未在票据上签章,并不承担票据债务,但是他们的行为对票据关系产生重要影响。此外,委托收款人以及代理付款人也是票据关系上的关系主体,而非票据义务人。
A. 子企业内部决议
B. 国家出资企业批准
C. 国家出资企业报同级国资监管机构批准
D. 国资监管机构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解析:解析:国家出资企业决定其子企业的增资行为。其中,对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子企业的增资行为,须由国家出资企业报同级国资监管机构批准。
A. 基本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
B. 基本法律只能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修改
C. 基本法律只能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解释
D. 基本法律的效力仅次于宪法
解析:解析:(1)选项B: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可以对基本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2)选项C:全国人大常委会负责解释法律。
A. 物权法定原则包括物权的种类法定和物权的内容法定两个层次
B. 一项行为只能处分一物,是物权客体特定原则的体现
C. 一物之上存在多个抵押权并不违背一物一权原则
D. 根据物权公示原则、为法定公示方式所彰显的权利人被推定为合法权利人,第三人有理由对其表示信赖
A. 小明有权利能力,但无行为能力
B. 小明有权利能力,但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
C. 小明无权利能力,且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
D. 小明既无权利能力,也无行为能力
解析:解析: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A. A银行拒绝付款的理由成立
B. 甲公司可以以货物质量不符合标准为由对抗丁公司
C. 如果丁公司先向乙公司追索,乙公司再向甲公司追索时,甲公司可以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为由对抗乙公司
D. A银行拒绝付款的理由不成立
解析:解析:(1)选项ABD: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2)选项C: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
A. 外债登记根据债务人类型不同而不同
B. 外债未偿余额为零时,债务人应按规定到外汇局办理外债注销登记手续
C. 短期外债不得用于固定资产投资
D. 境内机构对外转让不良资产,应按规定获得批准
解析:解析:外债未偿余额为零且债务人不再发生提款时,债务人应按照规到外汇局办理外债注销登记手续,故选项B错误。
A. 2019年10月20日止
B. 2020年1月20日止
C. 2020年7月20日止
D. 2021年7月20日止
解析:解析:持票人对一般前手的首次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不行使而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