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乙可书面通知甲、丙,撤销该买卖合同
B、 如乙发现之日为2020年5月1日,则自2021年5月2日起,乙不再享有撤销权
C、 如乙向法院起诉,应以甲为被告
D、 如乙向法院起诉,应以甲和丙为被告
答案:BC
解析:解析:撤销权的行使必须通过诉讼程序,不是书面通知就可以。在诉讼中,债权人为原告,债务人为被告。撤销权应当自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
A、 乙可书面通知甲、丙,撤销该买卖合同
B、 如乙发现之日为2020年5月1日,则自2021年5月2日起,乙不再享有撤销权
C、 如乙向法院起诉,应以甲为被告
D、 如乙向法院起诉,应以甲和丙为被告
答案:BC
解析:解析:撤销权的行使必须通过诉讼程序,不是书面通知就可以。在诉讼中,债权人为原告,债务人为被告。撤销权应当自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
A. 提名、任免董事
B. 聘任和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C.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D. 独立董事认为可能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
解析:解析:根据规定,独立董事除行使特别职权外,应当对上市公司的以下重大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1)提名、任免董事;(2)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4)上市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上市公司现有或新发生的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5)独立董事认为可能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A. 因垄断行为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诉讼时效期间,从原告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益受侵害之日起算
B. 原告向反垄断执法机构举报被诉垄断行为的,诉讼时效从其举报之日起中断
C. 反垄断执法机构决定不立案、撤销案件或者决定终止调查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原告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侵害之日起重新计算
D. 反垄断执法机构调查后认定构成垄断行为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原告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构成垄断行为的处理决定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重新计算
解析:解析:选项C:反垄断执法机构决定不立案、撤销案件或者决定终止调查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原告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不立案、撤销案件或者终止调查之日起重新计算。
A. 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财务报表在其最近一期截止日后3个月内有效。特别情况下发行人可申请适当延长,但至多不超过1个月
B. 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财务报表在其最近一期截止日后3个月内有效。特别情况下发行人可申请适当延长,但至多不超过6个月
C. 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财务报表在其最近一期截止日后6个月内有效。特别情况下发行人可申请适当延长,但至多不超过3个月
D. 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财务报表在其最近一期截止日后6个月内有效。特别情况下发行人可申请适当延长,但至多不超过1个月
解析:解析: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财务报表在其最近一期截止日后6个月内有效。特别情况下发行人可申请适当延长,但至多不超过3个月。
A. 上市公司收购可以采取要约收购或者协议收购的方式
B. 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的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以公告。
C. 收购要约的期限不得少于20日,并不得超过1年
D. 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
解析:解析:选项C错误:要约收购期限不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
A. 因董事长李某不能出席会议,董事长指定一位副董事长孙某主持该次会议
B. 通过了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决议
C. 通过了解聘公司现任经理,由副董事长孙某兼任经理并给予年薪20万元的决议
D. 会议所有决议事项载入会议记录后,由主持会议的副董事长孙某和记录员张某签名存档
解析:解析:(1)选项B:增减注册资本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董事会无权表决;(2)选项D:董事会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名,不仅仅由主持会议的副董事长签名,如果记录员不是董事,也无权签名。
A. 季度报告属于强制信息披露的范畴
B. 临时报告不属于强制信息披露的范畴
C. 强制信息披露贯穿于发行信息公开和持续信息公开两个阶段
D. 强制信息披露又称为“硬信息”披露
解析:解析:选项D:以信息披露的内容为标准,信息披露可以分为客观信息的披露和主观信息的披露。客观信息的披露,即“硬信息”、历史性信息的披露。
A. 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B. 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C. 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D. 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解析:解析: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1)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2)个人丧失偿债能力,选项A正确;(3)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4)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5)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选项C正确。选项B、D属于协议退伙的情形。
A. 乙应将20万元款项直接返还合伙企业
B. 甲与丙的工程机械买卖合同不成立
C. 合伙企业有权从丙处取回工程机械
D. 合伙企业有权就企业所受损失向甲追偿
解析:解析:选项A错误,因为货币是特殊的动产,占有即所有。选项BC错误,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自转移或者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合伙企业不得以此对抗善意第三人;因此合同有效,善意的丙取得所有权,合伙企业无权从丙处取回工程机械;选项D正确,甲在执行合伙事务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A. 公司董事在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2021年12月21日起可以转让,但每年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
B. 公司发起人在公司成立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2021年12月21日起可以对外转让
C. 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同意公司视股价情况收购本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用于未来3年内奖励本公司职工
D. 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同意接受债务人乙以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为担保其债务履行的质押权标的
解析:解析:(1)选项A错误: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选项B错误: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而且,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选项C正确:经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可以在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的范围内收购本公司股份,将其在3年内奖励给职工。(4)选项D错误:股份有限公司不得接受以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A. 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的,为出票后一个月内付款
B. 汇票上未记载收款人名称的,以持票人为收款入
C. 汇票上未记载出票日期的,汇票无效
D. 汇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经常居住地为付款地
解析:解析: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的视为见票即付,因此选项A错误。未记载收款人名称的汇票无效,因此选项B错误。汇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以“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付款地,因此选项D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