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放弃债权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为20万元
B、通知丙公司撤销甲放弃债权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为30万元
C、乙公司因此支付的必要费用由甲公司负担
D、乙公司因此支付的必要费用由乙公司自行承担
答案:AC
解析:解析:根据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债权,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权人自行通知相对人撤销放弃债权的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且“该债权”是指“债权人的债权”与“债务人的债权”中的较低者。
A、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放弃债权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为20万元
B、通知丙公司撤销甲放弃债权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为30万元
C、乙公司因此支付的必要费用由甲公司负担
D、乙公司因此支付的必要费用由乙公司自行承担
答案:AC
解析:解析:根据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债权,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权人自行通知相对人撤销放弃债权的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且“该债权”是指“债权人的债权”与“债务人的债权”中的较低者。
A. 地方人民政府无权代表国家对国家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
B. 银保监会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履行出资人职责
C. 地方人民政府代表国家对地方国有资产行使所有权
D.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根据授权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对监管企业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
解析:解析:(1)选项A:法定的重要国家出资企业,由国务院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其他国家出资企业由地方人民政府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2)选项B:国务院授权财政部对金融行业国有资产进行监管;(3)选项C:企业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企业国有资产所有权。
A. 甲、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丙、丁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B. 乙、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甲、丁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C. 甲、乙、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丁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D. 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甲、丙、丁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解析:解析: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此,甲、乙、丙均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丁承担有限责任。
A. 表决权是所有股东固有的权利
B. 公司股东按照出资比例或一股一票行使表决权
C.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享有表决权
D. 公司为公司股东提供担保,该股东可以参加表决
解析:解析:除优先股股东外,表决权是股东固有的权利,因此A错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因此C错误;公司为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时,该股东或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规定事项的表决,因此D错误。
A. 财政部门
B. 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
C. 巿场监督管理部门
D. 商务主管部门
解析:解析:非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机关是“各级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
A. 该法律规范属于任意性规范
B. 该法律规范属于禁止性规范
C. 该法律规范属于授权性规范
D. 该法律规范属于强制性规范
解析:解析:“在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为授权性规范,也是任意性规范。
A. 上市公司股份被要约收购,不再具有上市条件
B. 上市公司向证券交易所主动提出退市申请
C.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公司
D. 上市公司被吸收合并,丧失法人资格
解析:解析:主动退市可以采取三种模式:一是上市公司向证券交易所主动提出申请;二是由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股东或者其他收购人通过向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全部股份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导致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三是上市公司因新设或者吸收合并,不再具有独立主体资格并被注销,或者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A. 甲
B. 丙
C. 丁
D. 甲、丙、丁三人
解析:解析: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1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甲以合法(拍卖)方式得到该表,属于正当取得。
A. A地
B. B地
C. C地
D. D地
解析:解析:根据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最后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A. 人民法院裁定采用实质合并方式审理破产案件的,各关联企业成员之间的债权债务归于消灭
B. 人民法院裁定采用实质合并方式审理破产案件的,各关联企业成员的财产作为合并后统一的破产财产,由各成员的债权人在同一程序中按照法定顺序公平受偿
C. 采用实质合并方式审理关联企业破产案件的,应由关联企业中的核心控制企业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D. 相关利害关系人对受理法院作出的实质合并审理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受理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解析:解析:选项D:相关利害关系人对受理法院作出的实质合并审理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受理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A. 北京兴隆有限责任公司
B. 中国铁路总公司
C. 中国红十字会
D. 患有精神病的王某
解析:解析:国有独资公司(选项B)、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选项C)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得成为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选项D)。选项A符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