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甲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B、 甲公司有权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C、 甲公司有权行使不安抗辩权
D、 甲公司有权行使先履行抗辩权
答案:C
解析:解析:根据规定,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相对人财产明显减少或欠缺信用,不能保证对待给付时,有暂时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本题中,甲公司与乙公司的买卖合同中,甲公司是先履行方,乙公司是后履行方,由于乙公司销售他人的“连升”牌自动扶梯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质监局介入调查,即乙公司存在将来可能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形,甲公司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但不能立即解除合同。因此,选项C正确。
A、 甲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B、 甲公司有权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C、 甲公司有权行使不安抗辩权
D、 甲公司有权行使先履行抗辩权
答案:C
解析:解析:根据规定,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相对人财产明显减少或欠缺信用,不能保证对待给付时,有暂时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本题中,甲公司与乙公司的买卖合同中,甲公司是先履行方,乙公司是后履行方,由于乙公司销售他人的“连升”牌自动扶梯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质监局介入调查,即乙公司存在将来可能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形,甲公司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但不能立即解除合同。因此,选项C正确。
A. 2021年02月01日
B. 2021年03月05日
C. 2021年06月05日
D. 2021年09月05日
解析:解析:根据规定,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A. 事后知会
B. 申请备案
C. 申请核准
D. 申请注册
解析:解析:选项C正确,非上市公众公司定向发行股票需要经过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A. 收款人名称
B. 出票日期
C. 付款人名称
D. 确定的金额
解析:解析:选项ABD:属于绝对必要记载事项。
A. 丙公司不能取得票据权利
B. 丙公司取得票据权利
C. 甲公司背书后,丙公司才能取得票据权利
D. 甲公司和乙公司共同背书后,丙公司才能取得票据权利
解析:解析:企业合并获得票据属于依法律规定而直接取得票据权利。
A. 第三个达成价格垄断协议的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的,可以免除处罚
B. 第一个主动报告达成价格垄断协议的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的,应当免除处罚
C. 第一个主动报告达成价格垄断协议的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的,可以按照不高于50%的幅度减轻处罚
D. 第二个主动报告达成价格垄断协议的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的,可以按照不低于50%的幅度减轻处罚
解析:解析:根据规定,参与垄断协议的经营者主动报告达成垄断协议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的,可以申请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于第一个申请者,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免除处罚或者按照不低于80%的幅度减轻罚款;对于第二个申请者,可以按照30%至50%的幅度减轻罚款;对于第三个申请者,可以按照20%至30%的幅度减轻罚款。
A. 诉讼时效期间的经过,不影响债权人提起诉讼,即不丧失起诉权
B. 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
C. 当事人对诉讼时效利益的预先放弃无效
D. 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确认诉讼时效届满的,应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解析:解析:选项D: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其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
A. 房屋产权未过户,合同尚未生效
B. 房屋产权未过户,合同尚未成立
C. 合同已经生效,但法院应当判决解除合同,乙赔偿甲的损失
D. 合同已经生效,乙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解析:解析: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要求履行,违约方应当承担继续履行的违约责任。本题中,乙方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前反悔,甲可以要求乙继续履行合同。
A. 甲的行为构成无权代理,合同效力待定
B. 甲的行为构成无权代理,合同无效
C. 丙公司有权在乙公司追认合同之前,行使撤销权
D. 丙公司可以催告乙公司追认合同,如乙公司在一个月内未作表示,合同有效
解析:解析:由于丙公司已被告知甲离职的事实,谈不上表见代理的问题,无权代理合同效力待定,只有善意相对人才享有撤销权,丙已知情不能行使撤销权,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A. 不安抗辫权
B. 先诉抗辩权
C. 同时履行抗辩权
D. 先履行抗辩权
解析:解析: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甲)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乙)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A. 注册会计师甲曾担任债务人公司的独立董事至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2年前卸任
B. 注册会计师乙的父亲是债务人公司的控股股东
C. 注册会计师丙因个人原因负债数额巨大,但与债务人公司无关
D. 注册会计师丁最近3年来一直为债务人公司提供外部审计工作,熟悉该企业情况
解析:解析:(1)选项A:现在担任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3年内曾经担任债务人、债权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得担任债务人破产案件的管理人;本题甲卸任未逾3年。(2)选项B: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的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担任债务人破产案件的管理人;本题乙是债务人控股股东的直系血亲。(3)选项C:与债务人、债权人有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关系的,不得担任债务人破产案件的管理人;本题丙是因个人原因负债。(4)选项D: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3年内,曾为债务人提供相对固定的中介服务的,不得担任债务人破产案件的管理人;本题丁最近3年一直为债务人提供相对固定的中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