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题干】甲企业为中国居民企业,主要从事新能源汽车的生产与销售,属于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2019年度甲企业的销售收入为4600万元,销售成本为2000万元,年度利润总额为600万元。其他有关需要纳税调整的事项资料如下:(1)销售费用:广告费500万元、业务宣传费220万元。(2)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50万元。(3)营业外支出:税收滞纳金5万元、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山区捐款84万元。(4)投资收益:国债利息收入5万元、从境内被投资非上市居民企业分回的股息40万元。(5)实际发放的合理工资薪金200万元,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38万元。已知:各项支出均取得合法有效凭据,并已作相应的会计处理,其他事项不涉及纳税调整。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答案中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问题2】【简答题】计算甲企业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业务招待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需写明应纳税调增或调减)。
答案解析
相关知识点:
业务招待费调整按双标准
相关题目
1.甲公司的分公司在其经营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一份货物买卖合同。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该合同的效力及其责任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1.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应当由( )作出决议。
1.李某是甲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甲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因借款需要请求甲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甲公司遂召开股东大会对此事项进行表决。下列关于甲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1.A公司是由甲出资20万元,乙出资50万元,丙出资30万元,丁出资80万元共同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丁申请A公司为其银行贷款作担保。为此A公司召开股东会,甲、乙、丙、丁均出席会议,乙明确表示不同意,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会议决议表述中,正确的是()。
1.下列关于子公司法人资格和民事责任承担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1.P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S公司准备购买一套生产设备,S公司请求P公司为自己担保。当P公司股东会审议此项请求时,可以通过的情形为()。
1.甲公司拟购买一台大型生产设备,于2007年6月1日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价值为80万元的生产设备买卖合同。合同约定: (1)设备直接由乙公司的特约生产服务商丙机械厂于9月1日交付给甲公司; (2)甲公司于6月10日向乙公司交付定金16万元; (3)甲公司于设备交付之日起10日内付清货款; (4)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向北京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合同签订后,丙机械厂同意履行该合同为其约定的交货义务。6月10日,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定金16万元。9月1日,丙机械厂未向甲公司交付设备。甲公司催告丙机械厂,限其在9月20日之前交付设备,并将履约情况告知乙公司。至9月20日,丙机械厂仍未能交付设备。 因生产任务紧急,甲公司于9月30日另行购买了功能相同的替代设备,并于当天通知乙公司解除合同,要求乙公司双倍返还定金32万元,同时赔偿其他损失。乙公司以丙机械厂未能按期交付设备,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应由丙机械厂承担违约责任为由,拒绝了甲公司的要求。10月10日,甲公司就此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后,乙公司提交答辩状并参加了开庭审理。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是否有权解除合同?并说明理由。 (2)乙公司主张违约责任应由丙机械厂承担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3)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解除后,合同中的仲裁协议是否仍然有效?并说明理由。 (4)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的定金条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5)人民法院是否有权审理该合同纠纷?并说明理由。
19【题干】2012年1月,李某设立了甲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甲公司),注册资本为550万元。2013年1月,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500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2年。陈某在借款合同中以保证人身份签字。借款合同包含如下仲裁条款:凡是与本借款债务清偿有关的纠纷,应提交A市仲裁委员会仲裁。甲公司以其价值350万元的公司厂房为该笔借款提供了抵押。抵押合同中约定:甲公司不偿还到期借款本息,该厂房归乙银行所有。2015年1月,借款期满,甲公司无力偿还到期借款本息。乙银行调查发现,李某在缴纳出资后,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等方式抽逃了100万元出资。为实现借款债权,乙银行以甲公司、李某、陈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取得甲公司厂房的所有权;要求李某在抽逃的100万元出资的本息范围内向乙银行承担清产责任;要求陈某承担保证责任。在庭审中,甲公司抗辩:(1)抵押合同中约定了”甲公司不偿还到期价款本息,该厂房归乙银行所有”,该条款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所以,抵押合同全部无效;(2)借款合同约定了仲裁条款,本案应由A市仲裁委员会仲裁。陈某抗辩:(1)自己未与乙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2)因自己只是工薪阶层,不具有代偿能力,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3)即使自己承担保证责任,乙银行也应先实现抵押权。李某抗辩:借款债务人是甲公司,自己不应当向乙银行承担借款清偿责任。经查,甲公司、陈某在首次开庭前未向法庭提交仲裁协议:甲公司、陈某与乙银行之间未对实现担保权利的顺序作出特别约定。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合同、物权、公司以及仲裁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问题3】【简答题】陈某的抗辩(1)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19【题干】2012年1月,李某设立了甲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甲公司),注册资本为550万元。2013年1月,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500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2年。陈某在借款合同中以保证人身份签字。借款合同包含如下仲裁条款:凡是与本借款债务清偿有关的纠纷,应提交A市仲裁委员会仲裁。甲公司以其价值350万元的公司厂房为该笔借款提供了抵押。抵押合同中约定:甲公司不偿还到期借款本息,该厂房归乙银行所有。2015年1月,借款期满,甲公司无力偿还到期借款本息。乙银行调查发现,李某在缴纳出资后,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等方式抽逃了100万元出资。为实现借款债权,乙银行以甲公司、李某、陈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取得甲公司厂房的所有权;要求李某在抽逃的100万元出资的本息范围内向乙银行承担清产责任;要求陈某承担保证责任。在庭审中,甲公司抗辩:(1)抵押合同中约定了”甲公司不偿还到期价款本息,该厂房归乙银行所有”,该条款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所以,抵押合同全部无效;(2)借款合同约定了仲裁条款,本案应由A市仲裁委员会仲裁。陈某抗辩:(1)自己未与乙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2)因自己只是工薪阶层,不具有代偿能力,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3)即使自己承担保证责任,乙银行也应先实现抵押权。李某抗辩:借款债务人是甲公司,自己不应当向乙银行承担借款清偿责任。经查,甲公司、陈某在首次开庭前未向法庭提交仲裁协议:甲公司、陈某与乙银行之间未对实现担保权利的顺序作出特别约定。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合同、物权、公司以及仲裁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问题1】【简答题】甲公司主张抵押合同全部无效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1.A市甲公司向B市乙公司购买10台专用设备,双方于7月1日签订了买卖合同。买卖合同约定:专用设备每台10万元,总价100万元;乙公司于7月31日交货,甲公司在收货后10日内付清款项;甲公司在合同订立后5日内向乙公司交付定金5万元;双方因合同违约而发生的纠纷,提交C市仲裁委员会仲裁。7月3日,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了5万元定金。7月20日,甲公司告知乙公司,因向甲公司订购该批专用设备的丙企业明确拒绝购买该批货物,甲公司一时找不到新的买家,将不能履行合同。7月22日,乙公司通知甲公司解除合同,定金不予返还,并要求甲公司赔偿定金未能弥补的损失。甲公司不同意赔偿损失,乙公司遂向C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于乙公司的仲裁申请,甲公司认为:(1)只有当合同履行期满甲公司未履行合同,乙公司才可以解除合同,所以,乙公司于7月22日主张解除合同不合法,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即使合同可以解除,那么合同被解除后,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即失去效力。所以,乙公司应向A市法院提起诉讼;(3)甲公司愿意承担定金责任,但乙公司不能再要求甲公司赔偿损失。 据查,甲公司不履行合同给乙公司造成约10万元损失。 要求:根据合同、担保、仲裁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问题:(1)乙公司7月22日通知解除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2)甲公司主张乙公司应向A市法院提起诉讼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3)甲公司认为乙公司不能要求赔偿损失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