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答案:(1)不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根据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本题中,甲公司将租赁楼房出售给丙企业,丙企业取得租赁楼房所有权后,不能以自己不是租赁合同当事人为由解除租赁合同,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2)丙企业可以主张解除租赁合同。根据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本题中,乙公司未经出租人丙企业同意,将其所租赁楼房转租给丁企业,因此丙企业可以解除合同。(3)乙公司可以维修费用抵销4000元租金。根据规定,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本题中,租赁楼房的部分门窗自然损坏,丙公司一直未履行维修义务,乙公司自行找某装修企业维修的费用4000元应当由出租人丙企业负担,应由丙企业负担的维修费用和乙企业欠付的租金均为金钱债务,且均已到期,因此乙公司可以以维修费用抵销4000元租金。
答案:答案:(1)不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根据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本题中,甲公司将租赁楼房出售给丙企业,丙企业取得租赁楼房所有权后,不能以自己不是租赁合同当事人为由解除租赁合同,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2)丙企业可以主张解除租赁合同。根据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本题中,乙公司未经出租人丙企业同意,将其所租赁楼房转租给丁企业,因此丙企业可以解除合同。(3)乙公司可以维修费用抵销4000元租金。根据规定,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本题中,租赁楼房的部分门窗自然损坏,丙公司一直未履行维修义务,乙公司自行找某装修企业维修的费用4000元应当由出租人丙企业负担,应由丙企业负担的维修费用和乙企业欠付的租金均为金钱债务,且均已到期,因此乙公司可以以维修费用抵销4000元租金。
A. 乙大学违约,因其表示同意购买,合同即已成立
B. 甲厂违约,因为乙大学同意购买的是附有音量调节器的耳机
C. 双方当事人均违约,因为双方均未履行生效的合同
D. 双方当事人均未违约,因为合同还未成立,乙大学的回函,是一种新要约而非承诺
解析:解析:根据规定,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发生这种情况即为反要约,反要约是一个新的要约,提出反要约就是对原要约的拒绝。本题中,乙大学的回函对甲厂的要约作出实质性变更,即附加一个音量调节器,是一种新要约而非承诺。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解析:表述正确。
A. 乙公司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场地,甲公司要求顺延工程日期
B. 经乙公司同意,甲公司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C. 甲公司允许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D. 因发包人变更计划,甲公司要求增付返工费用
解析:解析:根据规定,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A. 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所耗用的建筑服务
B. 购进的贷款服务
C. 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设计服务
D. 购进的居民日常服务
解析:解析: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A. 3年
B. 5年
C. 10年
D. 20年
解析:解析:本题考核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解析:基金份额上市交易规则由证券交易所制定,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该题针对证券投资基金上市的相关规定"知识点进行考核"
A. 生产性生物资产
B. 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C. 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D. 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解析:解析: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1)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2)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3)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4)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5)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6)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A. 经理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聘任
B. 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C. 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经理
D. 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
解析:解析:(1)国有独资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2)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3)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经理;(4)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5人,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解析: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有瑕疵的,应当由债务人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在本题中,应由债务人乙公司向债权人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经丙公司同意,是乙、丙之间达成的协议,乙承担完责任后可以向丙追偿。甲、乙之间是一个合同,乙、丙之间是另一个合同。
A. 甲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有贪污合伙企业财产的行为
B. 乙合伙人尚有部分出资尚未缴付
C. 丙合伙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D. 丁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的同时参加了另一同类营业的合伙组织
解析:解析:选项B:乙尚有部分出资未缴付并不违反《合伙企业法》的规定。选项C:丙个人丧失偿债能力,应导致丙当然退伙,属于当然退伙的情形,而不属于除名的情形。选项D: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所以丁的行为属于“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属于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