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应由保险公司赔偿,保险公司赔偿后无权向窃贼追偿
B、 应由保险公司赔偿,保险公司赔偿后有权向窃贼追偿
C、 应由保险公司赔偿,保险公司赔偿后无权向保姆追偿
D、 应由保险公司赔偿,保险公司赔偿后有权向保姆追偿
答案:BC
解析:解析:(1)因第三者(窃贼)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窃贼)请求赔偿的权利;(2)如果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保姆)”故意”对保险标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保险人才可以对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在本题中,保姆外出忘记锁门并非故意,保险公司赔偿后无权向保姆追偿。
A、 应由保险公司赔偿,保险公司赔偿后无权向窃贼追偿
B、 应由保险公司赔偿,保险公司赔偿后有权向窃贼追偿
C、 应由保险公司赔偿,保险公司赔偿后无权向保姆追偿
D、 应由保险公司赔偿,保险公司赔偿后有权向保姆追偿
答案:BC
解析:解析:(1)因第三者(窃贼)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窃贼)请求赔偿的权利;(2)如果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保姆)”故意”对保险标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保险人才可以对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在本题中,保姆外出忘记锁门并非故意,保险公司赔偿后无权向保姆追偿。
A. 尚有银行贷款500万元逾期未还的王某
B. 曾因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14年2月13日刑满释放的李某
C. 曾担任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该公司于2013年7月被宣告破产,对公司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赵某
D. 该公司业务员王某
解析: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公司法》规定,因经济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以及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的个人都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A. 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B. 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
C. 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D. 接受捐赠固定资产改建支出
解析:解析: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有:(1)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2)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3)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
A. 唯一受益人放弃受益权
B. 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
C. 唯一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
D. 唯一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
解析:解析:四个选项均是属于保险金被作为被保险人遗产的情形。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解析: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A. 甲的此抗辩权属于对物抗辩
B. 甲有权不向乙支付票据款
C. 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因此甲不能对乙行使抗辩权
D. 甲的抗辩行为属于对人的抗辩,是合法的
解析:解析:根据规定,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这里票据债务人为甲,其有权以乙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为理由行使对人的抗辩权。
A. 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
B. 对证券、发行人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并进行反向证券交易
C. 利用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进行证券交易
D. 为牟取佣金收入,诱使客户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
解析:解析: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包括:(1)单独或者通过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2)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3)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4)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或者大量申报并撤销申报;(5)利用虚假或者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进行证券交易;(6)对证券、发行人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并进行反向证券交易;(7)利用在其他相关市场的活动操纵证券市场。
A. 丙未按时履行支付租金的义务
B. 丁驾驶机动车违反交通规则撞伤行人
C. 甲假借订立合同,恶意与乙进行磋商
D. 戊辞职后违反竞业禁止约定从事同业竞争
解析:解析:本题考核缔约过失责任。《民法典》规定,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3)当事人泄露或不正当地使用的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4)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丙应承担违约责任;丁应承担侵权责任、行政或刑事责任;戊应承担违约责任。
A. 双方抵销的债务,应都已届清偿期
B. 双方抵销的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应相同
C. 故意侵权产生的债务,债务人不得主张抵销
D. 抵销可以附条件或附期限
解析:解析:本题考核法定抵销,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抵销不得附条件或附期限。
A. 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B. 公司合并、分立
C.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D. 转让主要财产的
解析:解析: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退出公司:(1)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