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发起人的人数应为2人以上200以下
B、 发起人只能是中国公民
C、 发起人只能是自然人
D、 全体发起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答案:A
解析:解析: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既可以是中国公民,也可以是外国公民。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在2人以上200人以下的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A、 发起人的人数应为2人以上200以下
B、 发起人只能是中国公民
C、 发起人只能是自然人
D、 全体发起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答案:A
解析:解析: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既可以是中国公民,也可以是外国公民。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在2人以上200人以下的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A. 28
B. 35.2
C. 22.27
D. 16.31
解析:解析:对于企业“买二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商品的,其赠品不属于捐赠,应按各项商品的价格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收入,其商品价格应以公允价格计算。甲商品销售收入=28÷(28+7.2)×28=22.27(万元)。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解析:注册商标需要在核定使用范围之外的商品上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解析:企业清算所得,是指企业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者交易价格减除资产净值、清算费用、相关税费,加上债务清偿损益等计算后的余额。
A. 该项担保须经监事会决议
B. 该项担保须经董事会决议
C. 该项担保应经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D. 该项担保应经出席股东会的除乙以外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解析:解析:公司为”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大)会决议。接受担保的股东或者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大于1/2)通过。
A. 中国境内甲会计师事务所为境内乙公司在境外上市提供审计服务
B. 法国丙公司将其拥有的位于中国境内的不动产出租给韩国丁公司
C. 美国戊公司将小汽车出租给在该国自驾旅游的中国居民马某
D. 日本己公司为在该国留学的中国学生朱某提供住宿服务
解析:解析: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或者无形资产,不征收增值税:(1)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日本己公司为在该国留学的中国学生朱某提供住宿服务);(2)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无形资产;(3)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美国戊公司将小汽车出租给在该国自驾旅游的中国居民马某);(3)法国丙公司将其拥有的位于中国境内的不动产出租给韩国丁公司,由于不动产位于我国境内,属于在我国境内销售服务。
A. 提供短信和彩信服务
B. 互联网接入服务
C. 卫星电视信号落地转接服务
D. 出售带宽业务
解析:解析:增值电信服务,是指利用固网、移动网、卫星、互联网、有线电视网络,提供短信和彩信服务、电子数据和信息的传输及应用服务、互联网接入服务等业务活动。卫星电视信号落地转接服务,按照增值电信服务计算缴纳增值税。出售带宽业务按照基础电信业务缴纳增值税。
A. 1800
B. 1500
C. 1200
D. 600
解析:解析: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不超过规定比例的部分,准予扣除。企业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比例为:金融企业5︰1,其他企业2︰1。本题是属于金融企业关联方借款。准予扣除的利息是2.5亿对应的借款,所以可以扣除的利息=25000×(1800÷30000)=1500(万元)。
A. 仅以商品自身形状或者自身形状的一部分作为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相关公众一般情况下不易将其识别为指示商品来源标志的,该三维标志也具有作为商标的显著特征
B. 商标标志中含有描述性要素,但描述性标志以独特方式加以表现,相关公众能够以其识别商品来源的,应当认定其具有显著特征
C. 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具有显著性,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D. 人民法院审查诉争商标是否具有显著特征,应当根据商标所指定使用商品的相关公众的通常认识,判断该商标整体上是否具有显著特征
解析:解析:仅以商品自身形状或者自身形状的一部分作为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相关公众一般情况下不易将其识别为指示商品来源标志的,该三维标志不具有作为商标的显著特征。
A. 请求乙返还10万元现金
B. 请求乙返还汇票
C. 请求从乙处受让汇票的第三人返还汇票
D. 请求付款人停止支付票据上的款项
解析:解析:票据是一种无因证券,持票人只要向付款人提示票据,付款人即应无条件向持票人或收款人支付票据金额。票据的无因性导致了票据的原因关系只存在于票据的直接当事人之间,一经转让,其原因关系对票据效力的影响力被切断。所以,甲、乙之间的合同解除不影响票据的效力,甲只能请求乙返还10万元现金
A.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
B. 向累计不超过200人的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
C. 向累计不超过200人的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
D. 采取电视广告方式发行证券的
解析:解析:本题考核证券的公开发行。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2)向累计不超过200人的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非公开发行证券,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