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施工方案及施工组织设计
B、 施工进度计划
C、 变更工程资料
D、 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
E、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和承包人报价浮动率
答案:CDE
解析:解析:无法找到适用和类似的项目单价时,应采用招投标时的基础资料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按成本加利润的原则由发承包双方协商新的综合单价。
A、 施工方案及施工组织设计
B、 施工进度计划
C、 变更工程资料
D、 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
E、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和承包人报价浮动率
答案:CDE
解析:解析:无法找到适用和类似的项目单价时,应采用招投标时的基础资料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按成本加利润的原则由发承包双方协商新的综合单价。
A. 常用的不确定性分析方法包括盈亏平衡分析和敏感性分析
B. 技术方案的不确定性是客观存在的,通常政策变化、技术进步等原因会带来不确定性
C. 技术方案论证中所依据的数据不充分或预测方法的局限性会带来不确定性
D. 通过不确定性分析,可以准确计量各不确定因素对技术方案经济效果产生的影响
E. 不确定性的直接后果是使技术方案经济效果的实际值与评价值相偏离,从而给决策带来风险
解析:解析:无法以定量来表示的定性因素的影响,D选项错误。
A. 5000
B. 5200
C. 5512
D. 5720
解析:解析:“某工程现浇混凝土梁为C25,施工过程中设计调整为C30,此时,可仅将C30混凝土价格替换C25混凝土价格,其余不变,组成新的综合单价。”因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将混凝土梁强度等级由C25更改为C30,施工工艺没有变化,仅仅是材料发生了变化,因此,综合单价中仅调整材料费价格,强度调整增加的材料费每10m3为200元,则原综合单价由5000元/10m3直接调整为5200元/10m3。
A. 帐户式
B. 多步式
C. 单步式
D. 报告式
解析:解析:我国采用的是多步式利润表,通过对当期的收入、费用、支出项目按性质加以归类,按利润形成的主要环节列示一些中间性利润指标,如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分步计算当期净损益。
A. 安置补助费
B. 土地管理费
C. 土地补偿费
D. 耕地占用税
E.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解析:解析: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A. 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图纸
B. 综合概算表
C. 概算定额或概算指标
D. 相关技术规范
E. 市场价格信息
解析:解析:单位工程概算是确定各单位工程建设费用的文件,它是根据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图纸和概算定额或概算指标以及市场价格信息等资料编制而成的。
A. 施工合同单位以外零星工程的确认
B. 承包人原因导致的人工、设备窝工及有关损失
C.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变更后需要现场确认的工程量
D. 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量或费用增减
E. 确认修改施工方案引起的工程量或费用增减,以及工程变更导致的工程施工措施增减
解析:解析:【内容考查】本题考查的是现场签证。【选项分析】现场签证的范围一般包括:①适用于施工合同范围以外零星工程的确认;②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变更后需要现场确认的工程量;②非承包人原因导致的人工、设备窝工及有关损失;④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量或费用增减;⑤确认修改施工方案引起的工程量或费用增减;⑥工程变更导致的工程施工措施费增减等。
A. 连续核算原则
B. 一贯性原则
C. 谨慎原则
D. 权责发生制原则
解析:解析:根据分期成本核算的原则,成本核算要划分本期工程成本和下期工程成本。前者是指应由本期工程负担的生产耗费,不论其收付发生是否在本期,应全部计入本期的工程成本之中;后者是指不应由本期工程负担的生产耗费,不论其是否在本期内收付(发生),均不能计入本期工程成本。划清两者的界限,实际上就是权责发生制原则的具体化。
A. 1.41
B. 1.71
C. 1.86
D. 1.725
解析:解析:机械台班单价=台班折旧费+台班大修费+台班经常修理费+台班安拆费及场外运费+台班人工费+台班燃料动力费+台班车船税费,计算折旧费:折旧费=50*(1-0.05)/1000=0.0475万元=475元所以机械使用费=(475+100)*15*2=17250元=1.725万元
A. 贴现法
B. 收款法
C. 利随本清法
D. 补偿性余额法
解析:解析:【内容考查】本题考查的是借款利息的支付方法。【选项分析】贴现法是银行向企业发放贷款时,先从本金中扣除利息部分,而到期时借款企业则要偿还贷款全部本金的一种计息方法。
A. 招标人不得拒绝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
B. 利润可按建筑施工企业平均利润率计算
C. 招标控制价超过批准概算10%时,应报原概算审批部门审核
D. 经复查的招标控制价与原招标控制价误差>±3%的应责成招标人改正
解析:解析: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当在受理投诉的10天内完成复查,特殊情况下可适当延长,并作出书面结论通知投诉人、被投诉人及负责该工程招投标监督的招投标管理机构。当招标控制价复查结论与原公布的招标控制价误差±3%的,应当责成招标人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