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罚款
B、 拘役
C、 罚金
D、 有期徒刑
答案:C
解析:解析:附加刑包括:(1)罚金;(2)剥夺政治权利;(3)没收财产;(4)驱逐出境。
A、 罚款
B、 拘役
C、 罚金
D、 有期徒刑
答案:C
解析:解析:附加刑包括:(1)罚金;(2)剥夺政治权利;(3)没收财产;(4)驱逐出境。
A. 投标邀请书是要约邀请
B. 投标文件是承诺
C. 中标通知书是承诺,自发出时生效
D.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拒绝签订合同的应承担法律责任
解析:解析:《招标投标法》规定,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招标文件是要约邀请,对招标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投标文件是要约,应受自己作出的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的约束。《合同法》规定,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如招标人向投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是承诺。
A. 700
B. 350
C. 600
D. 650
解析:解析:【内容考查】本题考查的是保险索赔【选项分析】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财产没有全部损失,应当按照部分损失进行保险索赔。但是,财产虽然没有全部毁损或者灭失,但其损坏程度已达到无法修理,或者虽然能够修理但修理费将超过赔偿金额的,也应当按照全损进行索赔。
A. 可以向分包单位请求赔偿
B. 可以向总承包单位请求赔偿
C. 只能以总承包单位为被告起诉
D. 可以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为被告起诉
E. 可以向分包单位请求赔偿,要求总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解析:解析:《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应当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当分包工程发生质量问题时,建设单位或其他受害人既可以向分包单位请求赔偿,也可以向总承包单位请求赔偿;进行赔偿的一方,有权依据分包合同的约定,对不属于自己责任的那部分赔偿向对方追偿。 根据《建筑法》规定是可以向总部单位请求赔偿的
A. 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负责人
B. 安装、拆卸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C. 监理单位负责安全的工程师
D. 出租单位生产管理人员
解析:解析: 安装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进行现场监督,技术负责人应当定期巡查。
A. 由于尚未签订合同,招标人应当退还投标保证金
B. 投标保证金超过实际损失的,超过部分应当退还
C. 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部分,不再承担赔偿责任
D. 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部分,联合体各方仍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解析:解析: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A. 工期延误
B. 投资失控
C. 质量事故
D. 施工组织
解析:解析:《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规定,设计单位应当参与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分析’ 并对因设计造成的质量事故, 提出相应的技术处理方案。
A. 文明施工费
B. 临时设施费
C. 工程排污费
D. 安全施工费
E. 环境保护费
解析:解析:【内容考查】此题考查了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管理。【选项分析】《2005年6月建设部发布的《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中规定,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由《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中措施费所含的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组成。
A. 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B. 再分包
C. 全部自行完成
D. 分包给两个以上分包商
解析:解析:《建筑法》规定,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招标投标法》也规定,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
A. 5
B. 7
C. 10
D. 15
解析:解析:【内容考查】本题考查的内容是施工现场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内容分析】《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15日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
A. 要求甲继续履行合同
B. 与甲协商续订租赁合同
C. 要求甲赔偿损失
D. 要求甲支付违约金
解析:解析:根据《合同法》规定,租赁合同可以约定租赁期限,但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因此,本题中如果乙需要继续使用该房屋开展商业活动,就必须先与甲协商,续订租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