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B、 要求施工单位停止施工
C、 向安全生产监督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D、 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报告
答案:A
解析:解析:本题考核的是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A、 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B、 要求施工单位停止施工
C、 向安全生产监督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D、 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报告
答案:A
解析:解析:本题考核的是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A. 定金
B. 质押
C. 抵押
D. 留置
解析:解析:按照《担保法》、《物权法》的规定,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A. 相邻权
B. 地役权
C. 土地使用权
D. 土地所有权
解析:解析:地役权是指为使用自己不动产的便利或提高其效益而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甲公司欲借用乙公司的道路并签订合同,属于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为自己提高效益,即为地役权,故甲公司取得的是地役权。
A. 甲公司因不可抗力而延迟交货,对乙公司被扣罚的1万元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B. 甲公司因不可抗力而延迟交货,只对乙公司被扣罚的1万元承担赔偿责任
C. 甲公司在取得主管机关有关灾情的证明后,免于承担赔偿乙公司1万元损失的责任
D. 由于甲公司未能及时通知乙公司不能按时交货,故应向乙公司承担1万元损失的赔偿责任
解析:解析:此题考核是违约责任的免除。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在题干中,发生不可抗力未能及时通知乙公司,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A. 不是所有民事主体都能够成为物权权利人
B. 物权的权利人是特定的,义务人是不特定的
C. 物权是一种具有物质内容的、直接体现为财产利益的权利
D. 同一物上不许有两个以上的物权并存,即”一物一权”
E. 物权人有权排除他人对于他行使物权的干涉
解析:解析: 所有民事主体都能够成为物权权利人,物权的权利人是特定的,义务人是不特定的,物权是一种具有物质内容的、直接体现为财产利益的权利。物权人有权排除他人对于他行使物权的干涉。而且同一物上不许有内容不相容的物权并存,即”一物一权”。
A.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个人,从境外取得的所得
B.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83 天的个人,从境外取得的所得
C.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
D.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183 天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
E.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
解析:解析:2018年8月经修改后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83天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183天的个人,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A. 合同价款的2%~4%
B. 合同价款的5%~10%
C. 10万~30万元
D. 10万~20万元
解析:解析:《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规定,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 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 2% 以上 4% 以下的罚款;
A. 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
B. 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
C. 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
D. 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的是:工程监理单位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规定,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强制性标准规定,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A. 全部工作
B. 主体工作
C. 部分非关键性工作
D. 肢解部分
解析:解析:《招标投标法》也规定,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
A. 质量保证书
B. 咨询评估书
C. 使用说明书
D. 质量保修书
解析:解析: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
A. 只能申请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该合同
B. 可申请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该合同
C. 可申请法院确认该合同无效
D. 可继续认可该合同
解析:解析:《合同法》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在题干中,该行为属于欺诈,所以可以撤销。《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欺诈订立的合同,要损害到国家利益才算无效合同;恶意串通,损害集体或第三人利益,但是这里不是恶意串通签订的合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钢铁厂在偷梁换柱的时候的目的是以次充好赚差价,不是以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为目的的。所以还是撤销合同更适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