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合同
B、 侵权
C、 不当得利
D、 无因管理
答案:A
解析:解析:2021版教材P19页任何合同关系的设立,都是在当事人之间设立了债权债务的关系,每个工程项目都存在着数个合同,如设计合同、施工合同、监理合同等,但并不是每个工程项目都一定会发生不当得利、侵权行为以及无因管理等情形。
A、 合同
B、 侵权
C、 不当得利
D、 无因管理
答案:A
解析:解析:2021版教材P19页任何合同关系的设立,都是在当事人之间设立了债权债务的关系,每个工程项目都存在着数个合同,如设计合同、施工合同、监理合同等,但并不是每个工程项目都一定会发生不当得利、侵权行为以及无因管理等情形。
A. 主债权
B. 抵押权
C. 违约金
D. 主债权的利息
E. 损害赔偿金
解析:解析:2021版教材P30页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A. 2014年01月01日
B. 2015年02月01日
C. 2015年08月01日
D. 2016年12月01日
解析:解析:2021版教材P321本案属普通诉讼时效,普通诉讼时效期间通常为3年。依照《民法典》的规定,债务人在债权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
A. 2013年03月16日
B. 2013年03月31日
C. 2013年04月07日
D. 2013年04月11日
解析:解析:2021版教材P78《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A. 侵权行为
B. 不当得利
C. 合同
D. 无因管理
解析:解析:2021版教材P19页合同引起债的关系,是债发生的最主要、最普遍的依据。合同产生的债被称为合同之债.。
A. 有效
B. 如果该钢铁公司知道甲的行为属于越权,则有效
C. 无效
D. 如果该钢铁公司知道甲的行为属于越权,则无效
解析:解析:2021版教材P13页《民法典》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否则,该代理行为无效。
A. 总承包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
B. 发包人可以将一个单位工程的主体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
C. 建筑工程只能招标发包,不能直接发包
D. 国家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
解析:解析:2021版教材P78《建筑法》还规定,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
A. 2个月内
B. 3个月内
C. 4个月内
D. 6个月内
解析:解析:2021版教材P235《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一条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A. 双方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的15日内订立书面合同
B. 合同的标的、质量、价款、履行期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
C. 如果市场行情有变,双方可就合同价款订立补充协议
D. 对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的补充条款可作为结算工程款的依据
解析:解析:2021版教材P78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A错误。
A. 若投标企业曾获得过某地区质量优秀奖,评标时可以加分
B. 限定投标企业必须具有总承包资质
C. 限定投标人必须采用某种质量等级以上的建筑材料
D. 对本地企业和外地企业提供不同的项目信息
E. 限定投标人必须采用某种专利技术
解析:解析:2021版教材P79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1)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2)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3)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选项A属于该行为;(4)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5)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选项E属于该行为;(6)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7)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A. 著作权
B. 专利权
C. 商标权
D. 企业信誉
解析:解析:2021版教材P20页第一百二十三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 (一)作品; (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三)商标; (四)地理标志; (五)商业秘密; (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七)植物新品种;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