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城乡建设与管理
B、 民事基本制度
C、 环境保护
D、 历史文化保护
答案:B
解析:解析:2021版教材P3页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
A、 城乡建设与管理
B、 民事基本制度
C、 环境保护
D、 历史文化保护
答案:B
解析:解析:2021版教材P3页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
A. 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
B. 工程项目的主要负责人
C. 监理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D. 建设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E. 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主要负责人
解析:解析:2021版教材P210企业及工程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对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每一个工程项目的重大隐患,特别是对深基坑、高支模、地铁隧道等技术难度大、风险大的重要工程应重点定期排查。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应及时实施治理消除,并将相关情况进行登记存档。
A. 无权代理
B. 不当得利
C. 侵权行为
D. 无因管理
解析:解析:2021版教材P19页无因管理的定义。无因管理,是指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没有法律上的特定义务,也没有受到他人委托,自觉为他人管理事务或者提供服务。A选项无权代理是指行为人不具有代理权,但以他人的名义与第三人进行法律行为。B选项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上或者合同上依据,有损于他人利益而自身取得利益的行为。C选项侵权行为,是指公民或法人没有法律依据而侵害他人的财产权利或人身权利的行为。无因管理,新增”《民法典》规定,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
A. 生活护理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B. 生活护理费由所在单位支付
C. 生活护理费按月支付
D. 生活护理费根据伤残情况分为5个等级
E.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其生活护理费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解析:解析:2021版教材P234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A. 7日
B. 30日
C. 15日
D. 3个月
解析:解析:2021版教材P317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15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10日。
A. 在民事诉讼中,书证可以只提交复印件
B. 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制的谈话资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C.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
D. 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鉴定人可以书面答复而不必出庭作证
解析:解析:2021版教材P314《民事诉讼法》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
A. 非涉密的国有资金占55%的控股项目,如果受技术复杂,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时,可以采用邀请招标
B. 国有资金占40%股份,另外两家私有合作企业占股份分别为30%的,可以采用邀请招标
C. 国有资金控股,但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可以采用邀请招标
D.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的项目,可以采用邀请招标
解析:解析:2021版教材P73《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公开招标;B选项虽然国有资金只占40%的股份,但在三家合作企业中,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应该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A. 乙与建设单位无直接合同关系,建设单位应要求甲赔偿
B. 若甲已全部赔偿建设单位损失,则建设单位无权再向乙要求赔偿
C. 该质量问题是乙造成的,与甲无关
D. 对该质量问题乙与甲负有同等责任,乙仅承担赔偿的50%
解析:解析:2021版教材P96页《建筑法》规定,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A. 招标人口头回复该投标人即可
B. 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该投标人即可
C. 招标人应当以书面形式澄清,并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D. 招标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澄清,并书面通知推迟投标截止时间
解析:解析:2021版教材P75《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进一步规定,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或者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日或者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A. 汇票
B. 仓单
C. 建设用地
D. 股票
解析:解析:2021版教材P32页可以质押的权利包括(1)汇票本票支票(2)债券存款单(3)仓单、提单(4)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5)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6)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A. 自行废止
B. 重新核验
C. 继续有效
D. 自动延期
解析:解析:2021版教材P49 《建筑法》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