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水泥买卖合同为有效合同
B、 水泥买卖合同为无效合同
C、 水泥买卖合同因乙钢材厂超越经营范围而无效
D、 水泥买卖合同因乙钢材厂超越经营范围而效力待定
答案:A
解析:解析:2021版教材P120无效合同以及效力待定合同的法律定义。本水泥合同并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所以并不是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并不是因为超越经营范围而叫效力待定合同,而是在合同成立但是不完全符合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其合同效力能否发生尚未确定,一般需经有权人表示承认才能生效。本题中乙在甲方自愿提供拿出水泥做为抵账时已经取得了合法的所有权,是这批水泥的权利人。C选项误导大家其实没有规定也没有说乙做钢材买卖就没有权利出售属于自己财产的非钢材的的其余材料的说法。
A、 水泥买卖合同为有效合同
B、 水泥买卖合同为无效合同
C、 水泥买卖合同因乙钢材厂超越经营范围而无效
D、 水泥买卖合同因乙钢材厂超越经营范围而效力待定
答案:A
解析:解析:2021版教材P120无效合同以及效力待定合同的法律定义。本水泥合同并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所以并不是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并不是因为超越经营范围而叫效力待定合同,而是在合同成立但是不完全符合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其合同效力能否发生尚未确定,一般需经有权人表示承认才能生效。本题中乙在甲方自愿提供拿出水泥做为抵账时已经取得了合法的所有权,是这批水泥的权利人。C选项误导大家其实没有规定也没有说乙做钢材买卖就没有权利出售属于自己财产的非钢材的的其余材料的说法。
A. 材料锈蚀引起的工程损失
B. 设计错误引起的工程损失
C. 工艺不善引起的工程损失
D. 地面下陷引起的工程损失
解析:解析:【内容考查】本题考查的是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选项分析】保险人对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和费用,负责赔偿:(1)自然事件,指地震、海啸、雷电、飓风、台风、龙卷风、风暴、暴雨、洪水、水灾、冻灾、冰雹、地崩、山崩、雪崩、火山爆发、地面下陷下沉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破坏力强大的自然现象;(2)意外事故,指不可预料的以及被保险人无法控制并造成物质损失或人身伤亡的突发性事件,包括火灾和爆炸。根据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责任范围及除外责任可知,“材料锈蚀引起的工程损失”、“设计错误引起的工程损失”、“工艺不善引起的工程损失”为建筑工程一切险的除外责任,“地面下陷引起的工程损失”为建筑工程一切险的承保范围。
A. 2011年03月15日
B. 2011年03月31日
C. 2013年03月15日
D. 2013年03月31日
解析:解析:2021版教材P298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最低保修期限为2年。
A. 以建造师的名义担任各类工程项目施工负责人
B. 以建造师名义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工作
C. 通过注册以建造师名义执业
D. 在全国范围内以建造师名义执业
解析:解析:2021版教材P62注册建造师,是指通过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资格证书经过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从事施工管理相关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可见,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资格证书是成为注册建造师的前提,建造师分为一级和二级,也就对担任的工程项目类型及范围、地区进行了划分。
A. 以建造师名义执业
B. 获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C. 获得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D. 担任大中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
解析:解析:2021版教材P62 注册建造师是指通过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按照规定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从事相关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A. 从合同
B. 不要式合同
C. 诺成合同
D. 实践合同
解析:解析:2021版教材P155诺成合同自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可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标的物为合同成立的要件。当事人交付标的物属于履行合同,与合同成立无关。
A. 总承包単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资质的分包単位的
B. 总承包单位将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的
C. 建设単位指定分包的
D. 分包単位再分包的
解析:解析:2021版教材P99《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违法分包,是指下列行为:1、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2、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3、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4、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
A. 甲市法院
B. 乙市法院
C. 丙市法院
D. 丁市法院
解析:解析:2021版教材P309《民事诉讼法》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A. 建设用地使用权存在于国家所有的土地上
B. 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存在于集体所有的农村土地上
C. 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或者划拨等方式
D. 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E. 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包括集体所有的农村土地
解析:解析:2021版教材P16页建设用地使用权只能存在于国家所有的土地上,不包括集体所有的农村土地。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或者划拔等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
A. 联合体只能按成员中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包工程
B. 联合体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负连带责任
C. 如果出现赔偿责任,建设单位只能向联合体索赔
D. 联合体承包工程不利于规避承包风险
E. 联合体成员结成非法人联合体承包工程
解析:解析:2021版教材P97联合体各成员就承包合同的履行对建设单位承担法定的连带责任,如果出现赔偿责任,建设单位有权向其任何一方请求赔偿,被请求方不得拒绝。此外,联合体承包有利于成员之间的优势互补,能有效规避承包风险。
A. 200万元
B. 250万元
C. 300万元
D. 500万元
解析:解析:2021版教材P26页 赔偿损失的数额有4种确定方法:(1)侵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2)根据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3)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知识产权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4)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一定数额的赔偿。本案例中甲因乙的侵权行为造成的实际损失为2×100=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