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0
B、12
C、15
D、20
答案:A
解析:解析:本题考核业务招待费的扣除。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20×60%=12(万元),2000×5‰=10(万元),两者相比择其小者,即当年可在所得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金额为10万元。
A、10
B、12
C、15
D、20
答案:A
解析:解析:本题考核业务招待费的扣除。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20×60%=12(万元),2000×5‰=10(万元),两者相比择其小者,即当年可在所得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金额为10万元。
A. 加工厂应纳增值税12980元,应纳消费税37800元
B. 加工厂应纳增值税12980元,应纳消费税15000元
C. 加工厂应纳增值税3100元,应纳消费税15000元
D. 加工厂本月应纳增值税3100元,应纳消费税37800元
解析:解析:受托自行提供材料,不符合委托加工的定义,应按自制产品计算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32000+2000+50000)×(1+5%)÷(1-30%)=126000(元),烟丝应纳消费税:126000×30%=37800(元)。应缴纳增值税=126000×13%-3400=12980元。3
A. 购货人购进免税物品要求开具专用发票
B. 商业零售化妆品
C. 境内易货贸易
D. 消费者个人购进笔记本电脑要求开具专用发票
解析:解析: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的;(2)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3)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
A. 丙公司应按照先乙公司后甲公司的顺序行使追索权
B. 丙公司只能对乙公司或甲公司其中之一行使追索权
C. 丙公司不享有票据追索权
D. 丙公司可以同时对甲公司和乙公司行使追索权
解析:解析:持票人行使追索权可以不按照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其中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
A. 均以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费)依据
B. 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既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也不征收教育费附加
C. 均实行地区差别比例税(费)率
D. 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同时退还已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解析:解析:(1)选项C:城市维护建设税实行地区差别比例税率,教育费附加统一适用3%的征收比率;(2)选项D:对出口货物、劳务和跨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解析:解析: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至满1年的前一日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A. P银行待甲公司票款足额到账后向乙公司付款100万元
B. P银行当日向乙公司付款100万元
C. P银行向乙公司出具拒绝付款证明,不予付款
D. P银行当日向乙公司付款10万元
解析:解析: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于汇票到期日未能足额缴存票款时,承兑银行仍应向持票人无条件付款,但对出票人尚未支付的汇票金额按照每天0.5‰计收利息。
A. 不可透支
B. 不得出租和转借
C. 在ATM机每日累计提款不得超过2万元
D. 银行应对该卡账户内的存款计付利息
解析:解析:(1)选项A:借记卡不具备透支功能;(2)选项B:银行卡及其账户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3)选项C:借记卡ATM机取现,每卡每日累计不得超过2万元;而信用卡ATM机提现,每卡每日不得超过人民币1万元。(4)选项D:借记卡(除储值卡外),对账户内资金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存款利率及计息办法计付利息;信用卡(指贷记卡),对溢缴款是否计付利息及其利率标准,由发卡机构自主确定。
解析:解析:办理贴现的条件:(1)票据未到期;(2)票据未记载”不得转让”事项;(3)持票人是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企业法人以及其他组织;(4)持票人与出票人或者直接前手之间具有真实的商品交易关系。
A. 12
B. 15
C. 20
D. 27
解析:解析:向股东或其他与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以外的内部职工或其他人员借款利息支出,符合一定条件的,其利息支出在不超过按照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部分,准予扣除。股东借款金额45÷12%×12÷9=500(万元),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的股东借款利息=500×8%÷12×9=30(万元);超标准45-30=15(万元);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的职工借款利息=300×8%÷12×9=18(万元),超标准30-18=12(万元);企业当年可扣除的利息费用=20+30+18=68(万元)。账面超支的利息费用=15+12=2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