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智能整理导入 AI智能整理导入
×
首页 题库中心 考研法学和非法学 题目详情
CA1127F46770000182CF6D3020A115C7
考研法学和非法学
363
简答题

陈某夫妇靠捡拾垃圾为生,几年中“捡回”5 名残疾弃婴,并筹钱为孩子们治病。当地民政部门认为,陈某夫妇不具备法定收养条件,且未依法办理收养手续,属非法收养。该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很多人对相关法律规定表示无法理解,认为陈某夫妇的行为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法律应予充分肯定。结合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1)请根据法与道德关系的原理,对陈某夫妇收养弃婴的行为进行分析。
(2)针对人们的态度和观点,阐述道德是法律的评价标准。(2010-法学-分析论述 34)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答案】(1)法律与道德是社会关系调控的根本的规范,但是他们并不总是协调一致的,它们之间往往会有冲突,这主要表现为情理与法理的冲突,即合法不合理、合理不合法。在材料中陈某夫妇收养多名弃婴的行为即属合理不合法。一方面,陈某夫妇的行为确实是一种符合道德的行为,应在道德上予以肯定;另一方面,他们的收养行为不符合收养法的相关规定,因此是违法的。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是由于法律与道德之间的差异造成的。
(2)道德是法律的评价标准,是判断、评价法律的价值尺度,道德是衡量良法与恶法的标准,是引导人们进行法律制度、法律秩序建设的指针,材料中,人们之所以对法律不理解,对民政部门的做法持有异议,是因为法律与道德本身的差异所造成的,也反映出我国的收养法律制度与我国的社会道德准则之间出现了脱节。陈某夫妇收养弃婴的行为从是符合一般道德准则的,因此获得人们的好评,但是现行的收养制度没有遵从这一道德准则,所以使人们非议纷纷,对该制度不满。没有道德及价值观念作为基础,法律就缺乏内在支柱,它的合法性也将失去。在上述意义上,收养法的相关规定需要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考研法学和非法学

扫码进入小程序
随时随地练习

相关题目

单选题

我国《物权法》第5条规定:“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请分析:
(1)本条文规定的是物权法的哪项基本原则?其内涵与意义是什么?
(2)本条文中“法律”的具体表现形式有哪些?(2013-非法学-58)

单选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70条规定“执行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工作任务的人员,就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以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
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对执行其工作任务的人员职权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请分析:
(1)本条规定的代理属于何种代理? (2)“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如何理解?
(3)相对人知道行为人超越职权范围实施代理行为的,该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如何?(2022-非法学-56)

单选题

简述表见代理的构成条件。(2017-非法学-54)

单选题

简述滥用代理权的主要情形及其效力。(2015-法学-34,2015-非法学-54)

单选题

《民法总则》第145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请分析:
(1)本条中“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前的效力如何?
(2)本条中行使撤销权的条件是什么?
(3)如何认定相对人是“善意”的?(2020-非法学-56)

单选题

试论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2019-法学-36)

单选题

简述效力待定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律后果。(2018-法学-33,2018-非法学-53)

单选题

简述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的含义及所附条件的特点。(2016-法学-34)

单选题

简述民事法律行为的含义和特征。(2012法学-33,2012-非法学-53)

单选题

简述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法定事由。(2020-法学-33,2020-非法学-53)

关闭
专为自学备考人员打造
试题通
自助导入本地题库
试题通
多种刷题考试模式
试题通
本地离线答题搜题
试题通
扫码考试方便快捷
试题通
海量试题每日更新
试题通
欢迎登录试题通
可以使用以下方式扫码登陆
试题通
使用APP登录
试题通
使用微信登录
xiaochengxu
联系电话:
400-660-3606
xiaochengx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