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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婚姻法》第 11 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请问:
(1)本条所称“胁迫”应如何理解?
(2)有权以胁迫为由请求撤销婚姻的主体是谁?
(3)本条中的“1年”是何种性质的期间?(2015-非法学-58)
简述肖像权合理使用的情形。(2022-法学34,2022-非法学-54)
简述产品责任的构成要件及其责任形式。
简述我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中连带责任的适用情形。(2021-法学34,2021非法学-54)
简述侵权责任的抗辩事由。(2017-法学-34)
简述共同侵权行为的概念和构成要件。(2014-法学-33)
简述共同危险行为的构成要件。(2013法学-33)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6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请运用民法原理分析:
(1)本条第1款规定的是何种归责原则?其含义及适用范围是什么?
(2)本条第2款应当如何理解?其适用范围是什么?(2012-非法学-58)
简述物业服务合同中物业服务人的主要义务。(2022 法学-33,2022 非法学-53)
2012年9月5日,陈某到野狼快递服务部寄一部价值 5000 元的手机,该服务部业务员宋某承接了此笔业务。宋某收取陈某的快递费后,在陈某填写的“飞狐速递运单”上签字确认。3天后,陈某得知其包裹被宋某卷走,遂要求野狼快递服务部承担违约责任。经查:该快递运单背面写有客户须知,载明“未保价的寄递包裹丢失或毁损的,不予赔偿”,陈某米办理保价;野狼快递服务部系飞狐速递公司所设的营业网点,对外以飞狐速递公司名义开展快递业务。
请依据上述材料,回答以下问题:
(1)本案中当事人所签运单属于何种有名合同?
(2)“未保价的寄递包裹丢失或毁损的,不予赔偿”的条款效力如何?为什么?
(3)野狼快递服务部是否应当向陈某承担违约责任?为什么?
(4)假设陈某于 2014 年 12 月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宋某返还手机,宋某以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为由拒绝返还。请问宋某的抗辩理由能否成立?为什么?(2016-法学-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