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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商银行员工内控违规扣分管理办法(2020年版)》,员工如发生应扣分事项的违规行为,应汇总予以扣分,按作出扣分决定的时间先后累计。
根据《浙商银行员工内控违规扣分管理办法(2020年版)》,员工在本行系统内进行交流、轮岗、调动时,其原有扣分可在原部门取消,个人扣分从新岗位始计算。
《浙商银行员工内控违规扣分管理办法(2020年版)》所称扣分管理,是指本行根据预设的扣分项目及标准,对违反内控规定或未有效履行岗位职责引发操作风险及其他相关风险的责任人员进行逐项扣分,在一定时限内累计考核的管理方法。
根据《浙商银行员工内控违规扣分管理办法(2020年版)》,内控违规扣分单次扣分在下列情形下失效:
根据《浙商银行员工内控违规扣分管理办法(2020年版)》,内控违规扣分原则为:
根据《浙商银行员工内控违规扣分管理办法(2020年版)》,内控违规扣分事项为:
依据《浙商银行员工内控违规扣分管理办法(2020年版)》,对扣分满12分的员工,合并实行下列专项处罚( )。
依据《浙商银行员工内控违规扣分管理办法(2020年版)》,凡( )员工违反内控规定的,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一次扣12分的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根据《浙商银行员工内控违规扣分管理办法(2020年版)》,分支行的当事人对扣分决定有异议的,可向管辖分行的( )申请复议;当事人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的,可向总行内控合规与法律部提出最终复议。
依据《浙商银行员工内控违规扣分管理办法(2020年版)》,哪项不是总行、分行各部门的工作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