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80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规定,对智能网联机动车进行道路测试、示范应用需要上道路行驶的,道路测试、示范应用单位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除需要提交道路测试、示范应用单位的身份证明外,还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答案解析
解析:
相关知识点:
智能网联临牌:多证都需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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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7中间阶段制造厂和最后阶段制造厂进行改装产品生产时,可以更改车辆原有的车辆识别代号。
4.2.6同一辆车辆都必须具有唯一的车辆识别代号,并标示于车辆的指定位置。
4.2.5车辆识别代号(VIN)足以保证30年之内在世界范围内制造的所有车辆的车辆识别代号具有唯一性。
4.2.4车辆识别代号(VIN)中年份位代码所表示的是车辆实际制造的历法年份。
4.2.3在办理新能源汽车注册登记时,要严格执行《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GA801)等标准规定,在设立的专门查验区验车辆,重点查验车辆识别代号、电动机型号和出厂编号、车辆品牌和型号,重点核查是否有打磨、凿改痕迹,并按规定要求录像或拍摄照片。
4.2.2《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适用于办理机动车业务时对机动车进行查验,不适用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进行监督。
4.2.1车辆识别代号(VIN)是为了识别某一辆车,由车辆制造厂为该车辆指定的一组字码。
3.2.160对发生过造成人员伤亡交通事故的送检机动车,人工检验时应重点检查损伤部位和损伤情况,属于使用年限在10年以内的非营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的,增加底盘动态检验、车辆底盘部件检查。
3.2.159对实车技术参数违反机动车国家安全标准的机动车产品,无论其《公告》是否有效,均应取证、退办、报违规,不得办理登记。
3.2.158注册登记时,对客车、货车(三轮汽车除外)、专项作业车(五轴及五轴以上专项作业车除外)、乘用车及总质量大于3500kg的挂车,查验防抱制动装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