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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各级部门通过公文、函件、信件转派投诉后,通过邮件方式转派至责任单位升级投诉接口人。
()收到各级部门通过系统或邮件转派工单后,统一根据客户投诉内容通过投诉电子工作流系统派单、邮件发送两种方式转派至责任单位升级投诉接口人
客户通过拨打集团公司公开服务监督热线(10080)投诉或通过集团网站进行投诉,集团公司通过“()”转派至各省公司,派单形式包括“集团热线”、“客户来访”、“集团热线预处理”。
客户通过省通信管理局投诉后,省通信管理局通过“()” 转派省内各通信运营商。
客户通过()投诉后,省通信管理局通过“通信管理局市场监督综合管理平台” 转派省内各通信运营商。
客户通过工信部申诉中心投诉后,通过“中国移动投诉派单系统”或者邮件形式转派至()。
正式转办单和待办单属().
由于客观原因(集团流程规范、系统能力受限等)或第三方(咪咕公司、基地等)引发的升级投诉,在无法明确省内责任部门的情况下,()整理意见向集团公司反馈
()牵头对责任认定结果进行复核。如复核无异议则按复核结果执行。如果复核有异议,经由省公司客户服务部仍无法协调的,最终形成材料通过服务例会推动。
收到定责通知后,对应责任部门应在()工作日内反馈,是否认同预定责结果。如认同,则直接回复邮件。如不认同,则回复不认同原因,应随附相关依据。如涉及其他部门,应将邮件同时抄送其他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