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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工作班3人及以上同时发生违章的,视为集体违章,除对违章者进行相应扣分外,对该班工作负责人按此违章涉及人员扣分的最高分的2倍进行扣分;同一作业现场检查中,多人存在违章时应分别进行扣分处理,一人发生多种违章现象时,应逐条记录,并按相关条款中最严重的进行处置;单次检查中发现的同一违章现象,若符合多个违章代码,按最高项扣分,不累计扣分。
地市级安监部应根据每周安全监督计划开展每日安全监督工作,并至少提前1天制定现场监督计划表单,对照当日施工方案、“两票”、作业表单等作业文件,监督风险管控措施在作业文件中的逐项具体落实,并在风险的事中监督环节进一步监督验证。
对于非计划作业,作业负责人要在开工前将作业现场安全措施实施情况用手机拍照报相关专业管理部门或四级单位审批,经同意后方可开工。不满足开工条件的一律禁止开工。
公司系统安全监督工作实行年度安全管理综合评价,上级安监部对下级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衡量各单位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指标。
现场安全检查一旦发现公司系统内员工发生AB类违章时,检查人员应向受检单位(部门)发出《安全监督通知书》,发现专业领域安全管理存在严重问题时,应向有关专业管理部门发出《安全监督重要信息传递单》.
各级督查人员在开展现场安全督查时,视情况开启作业记录仪对现场主要情况进行记录,对现场违章行为进行取证,根据现场工作实际判定违章等级,填写《安全监督检查记录表》并向现场负责人和责任人书面反馈检查发现问题。
公司层面每半年完成一轮对各地市级单位的安全督查;三级单位安监部每季度完成一轮对所属各生产所队(县级单位)的安全督查;四级单位安监部每月完成一轮对所属生产班组及供电所的安全督查。
越级发现违章指公司层级检查发现三、四级单位违章,三级单位检查发现四级单位违章。
专项检查是指基于重大安全风险问题或上级及本单位的工作要求,对具体工作、业务、地点或单位等对象组织实施的检查。各级安监部和专业管理部门均可组织实施专项检查,根据工作需要抽调相关专业管理部门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检查。
由于其他单位(个人)行为、用户原因造成需要协调处理的安全隐患,应及时向隐患的责任单位或个人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见附录D),并报政府相关监管机构备案,促请政府相关部门督促其尽快消除安全隐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