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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互联网应用管理办法》Q/CSG218006-2018,须规范互联网应用域名信息的(),各单位信息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域名变更实施和记录。当业务变化导致域名信息需要变更时,应填写域名服务申请表(附件四)逐级上报公司信息部。
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互联网应用管理办法》Q/CSG218006-2018,各单位应严格开展本单位互联网应用的台账管理,各级信息管理部门按()统计、更新本单位互联网应用台账信息,并于每季度最后一周将台账信息上报公司信息部备案。
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互联网应用管理办法》Q/CSG218006-2018,严禁部署在公司内部机房的互联网应用向互联网开放管理后台访问权限进行内容发布(主要包括系统版本更新、文件或页面信息更新等)操作,禁止对互联网应用及所属信息基础设施(主机、数据库、中间件、网络设备、安全设备等)的()。
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互联网应用管理办法》Q/CSG218006-2018,依据业务需求进行设计开发的移动应用APP须基于公司移动应用(开发)平台等进行开发和()。
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互联网应用管理办法》Q/CSG218006-2018,对外门户网站须基于公司门户网站群进行开发和建设,应严格控制(),省级以下单位原则不得单独建设独立门户网站。
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互联网应用管理办法》Q/CSG218006-2018,面向公司内部员工的互联网应用,应基于公司统一开发的移动应用平台或对外门户网站进行对外发布,并与()进行集成。
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互联网应用管理办法》Q/CSG218006-2018,严禁将带有南方电网公司及各分子公司LOGO、公司各类()等敏感信息的互联网应用部署于系统开发商或运营商机房进行功能、性能、安全测试或试运行推广等。
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互联网应用管理办法》Q/CSG218006-2018,公司互联网应用UI设计应遵循公司统一UI界面()。
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互联网应用管理办法》Q/CSG218006-2018,公司关键互联网应用是指网级一级部署全网应用或等级保护()及以上的互联网应用。
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架构(EA)管理办法》Q/CSG218004-2018,管制业务主系统等公司管控项目建设的信息系统从立项到设计再到开发上线,需依照“()”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