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钞人员A、B进入加钞间(此处省略钥匙交接等内容),解防后,A或者B通过内置监控查看有无客户操作自助设备,无人操作则立即暂停自助设备。进入自助设备操作系统,系统操作清机加钞,双人通过动态密码锁打开下机柜,换箱时发现钞道内有遗留现金,加钞人员A检查钞道内遗留现金,取出后监控下清点张数,加钞人员B将加钞箱放入后,加钞人员双人关闭下机柜,遗留现金装入信封放置于清机钞箱包内带回清分中心清点细数。加钞人员A和B完成设备记账后离开加钞间,请指出其中不合规之处。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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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把金融机构的反洗钱积极性调动起来,其核心点应在于发挥金融机构自身的主动性,使其正确认识反洗钱工作与金融机构的自身利益密切相关。
金融业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是我国反洗钱工作的主要阵地,相应的,金融监管机构则是反洗钱工作的主体,在反洗钱工作中承担着重要的义务。
总体上说,中国的反洗钱组织体系包括三部分:反洗钱监管部门、反洗钱司法部门和被监管机构。
反洗钱法律制度是由预防和打击洗钱的各种法律规范组成的有机联系的整体,从不同角度看,存在不同的分类。
从有关反洗钱国际标准和各国反洗钱立法的发展情况看,明显呈现逐步将反洗钱义务主体范围扩大到金融机构之外的发展趋势。
一个国家和地区反洗钱体系的有效性的首要方面即体现为反洗钱法律制度的完善程度和发展水平。
银监会参与制定金融机构反洗钱规章,对金融机构提出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并履行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有关反洗钱的其他职责。
《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是国际社会第一个打击洗钱犯罪的国际公约。
2012年版的《四十项建议》所指的特定非金融机构包括赌场、房地产代理商、贵金属和宝石交易商、律师、公正人、其他独立法律专业人士和会计师,以及信托和公司服务提供者。
《反恐怖主义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的义务,发现恐怖活动嫌疑或者恐怖活动嫌疑人员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或者有关部门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