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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旅客投诉处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上铁客〔2018〕179号)中规定,对旅客来信来访或上级转来的投诉问题,由相关单位只能部门根据投诉问题的具体情况,采取直接调查处理。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旅客投诉处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上铁客〔2018〕179号)中规定,违反法律法规、铁路规章制度,或对铁路规章制度、作业流程不理解、误解的投诉受理后应严格调查。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旅客投诉处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上铁客〔2018〕179号)中规定,对旅客无直接证据证明站车现场工作人员在处理旅客违章时,存在与旅客发生肢体冲突、口角或辱骂旅客情节的,原则上应视为无责投诉。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旅客服务系统应急处置预案》(上铁客〔2018〕383号)规定:启动II级应急响应时,客运站段每1小时向集团公司应急处置办公室报送一次;启动Ⅲ应急响应时,客运车站(间)每1小时向客运站段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送一次;重要情况随时报告。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旅客服务系统应急处置预案》(上铁客〔2018〕383号)规定:启动I级应急响应时,客运站段每30分钟向集团公司应急处置办公室报送一次,集团公司应急处置办公室每1小时向集团公司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送。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旅客服务系统应急处置预案》(上铁客〔2018〕383号)规定:由于设备故障或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大范围停运或大面积晚点,造成旅服系统业务非正常运行,影响旅客运输组织,是Ⅱ级应急响应。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旅客服务系统应急处置预案》(上铁客〔2018〕383号)规定:在总公司统一领导下,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权限和本预案的规定,共同做好旅服系统发生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工作。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旅客服务系统应急处置预案》(上铁客〔2018〕383号)规定:在集团公司统一领导下,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权限和本预案的规定,共同做好旅服系统发生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工作。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印发《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旅客服务系统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上铁客〔2018〕383号)规定:日均发送量超过 1 至 5 万人的车站发生旅服系统中断 4小时以上,影响车站旅客运输组织,是Ⅱ级应急响应。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印发《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旅客服务系统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上铁客〔2018〕383号)规定:日均发送量超过 5 万人的车站发生旅服系统中断 1 小时以上,影响车站旅客运输组织;是Ⅱ级应急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