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题目
若询证事项仅为银行存款、往来款项明细、投资人(股东)出资情况的,各网点柜台可直接受理、回复。对于仅涉及本网点的上述询证业务,可由柜台经理审批同意后,加盖“柜台业务专用章”正式对外回函;上述证明内容如涉及分行辖内其他网点的,需由分行业务部门协助填写并审核后,再由受理网点加盖行章正式对外回函。
若询证事项仅为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非柜台负责回函的,应由经办机构的柜台受理、初审,比照资信证明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由有权审核人审核并报行领导同意后,再由网点加盖行章正式对外回函。
各行对寄来的询证函,应及时进行处理,原则上应在收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函。
我行可直接将回复的询证函原件交单位客户、邮寄或递交给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机构)。
单位客户从结算账户支付费用的,应该在《收费单》上加盖预留印鉴。若询证函中已经注明“有关询证费用可直接从本公司××存款账户中收取”,可视同单位授权我行直接扣费,由柜员直接扣收,客户无需在《收费单》上加盖预留印鉴。
询证事项仅限于单位客户在分行辖内的相关事项。
询证函中已预印的事项但未填写询证内容的,我行回函时应从左上角至右下角划斜线,并在“结论”栏下方空白处手工增加“银行声明”栏,注明“会计师(审计)事务所未询证XX事项”并盖章。
我行可受理单位客户、中国大陆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或取得临时执业许可证(有效期内)的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第三方机构)递交或邮寄的询证函。
若询证事项包括银行存款、往来款项明细、投资人(股东)出资情况及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流程中涉及到柜台与业务部门之间、分支行之间协助查询的,应使用工作表流转。
对于询证同一客户两个及以上存款账户且加盖预留印鉴的,应在验印系统中按存款账户分别核对预留印鉴并打印核实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