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融资租赁合同。根据规定,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融资租赁合同。根据规定,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
A. 自行接管赵某在甲企业的财产份额
B. 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赵某在甲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C. 留置甲企业委托李某修理的一辆汽车
D. 代位行使赵某在甲企业的权利
解析:【解析】本题考核合伙人的债务清偿。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 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合伙人的 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 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 清偿。
A. 保险凭证记载的时间不同的,以形成时间在前的为准
B. 保险凭证存在手写和打印两种方式的,以打印部分的内容为准
C. 投保单与保险单不一致,且不一致的情形未经投保人同意的,以保险单为准
D. 非格式条款与格式条款不一致的,以非格式条款为准
解析:【解析】本题考核保险合同的形式。保险合同中记载的内容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则认定:(1)投保单与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不一致的,以投保单为准。但不一致的情形系经保险人说明并经投保人同意的,以投保人签收的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载明的内容为准;(2)非格式条款与格式条款不一致的,以非格式条款为准,选项 D 正确;(3)保险凭证记载的时间不同的,以形成时间在后的为准;(4)保险凭证存在手写和打印两种方式的,以双方签字、盖章的手写部分的内容为准。
A. 借款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B. 自然人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应按照合同成立时 1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利息
C. 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 1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4 倍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D. 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的约定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 1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4 倍为限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借款利息的规定。选项 B,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表述错误。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解析】本题考核股东权利。共益权包括股东(大)会参加权、提案权、质询权、在股东(大) 会上的表决权、累积投票权、股东(大)会召集请求权和自行召集权;了解公司事务、查阅公司账簿和其他文件的知情权;起诉权等。
A. 胡某
B. 胡某与陈某
C. 陈某
D. 提存机关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提存的法律后果。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
A. 合伙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B. 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C. 合伙人未履行出资义务
D. 合伙人因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解析:【解析】本题考核普通合伙人当然退伙。普通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1)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2)个人丧失偿债能力;(3)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4)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5)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选项 BCD 属于”除名”的情形。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民事诉讼公开审判制度。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 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A. 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
B. 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C. 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D. 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
解析:【解析】本题考核合伙事务执行。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 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1)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4)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本票。银行本票是见票即付的票据,收款人或者持票人在取得银行本票后,在提示付款期限内,随 时可以向出票人请求付款出票人必须承担付款的责任。
A. 在上市公司任职的人员
B. 为上市公司提供法律服务的人员
C. 上市公司前 10 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D. 在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的是独立董事的资格。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 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选项 A 不得担任。(2)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 10 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选项 C 不得担任。(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 5 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选项 D 不得担任。(4)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5)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选项 B 不得担任。(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7)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