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7 月 7 日
B、 7 月 4 日
C、 7 月 5 日
D、 7 月 15 日
答案:C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承诺。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 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7 月 5 日)开始计算。
A、 7 月 7 日
B、 7 月 4 日
C、 7 月 5 日
D、 7 月 15 日
答案:C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承诺。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 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7 月 5 日)开始计算。
A. 财务负责人
B. 独立董事
C. 总经理
D. 职工代表
解析:【解析】本题考核不得兼任监事的情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A. 应当有生产经营场所
B. 甲有限责任公司可以是国有企业
C. 陈某、郑某均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D. 名称中必须包含”普通合伙”字样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选项 AD,设立普通合伙企业,应当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选项 B,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但可以成为有限合伙人;选项 C,合伙人为自然人的, 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因此,本题选项 ACD 正确。
A. 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但应退还保险费
B. 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且不退还保险费
C. 保险人不可以解除合同,且应当给付保险金
D. 保险人不可以解除合同,但可以要求投保人承担违约责任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保险法的基本原则。对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解除合同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 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费。本题中,张某投保时”故意隐瞒”被保险人李某的健 康状况,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不赔保险金,不退保险费。
A. 增发普通股
B. 公司分立
C. 首次减资 5%
D. 对外大额担保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股票的种类。优先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会议,就以下事项与普通股股东分类表决,其所持每一优先股有一表决权,但公司持有的本公司优先股没有表决权:(1)修改公司章程中与优先股相关的内容;(2)一次或累计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超过 10%;(3)公司合并、分立(选项 B)、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4)发行优先股;(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上述事项的决议,除须经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之外,还须经出席会议的优先股股东(不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A. 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少于监事会成员的 1/3
B. 总经理可以兼任监事
C. 监事会成员不少于 3 人
D. 监事会设主席 1 名
解析:【解析】本题考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 3 人,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 1/3,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选项 AC 正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选项 B 错误。监事会设主席 1 人,可以设副主席;选项 D 正确。
A.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 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 2 年内没有违法记录
解析:【解析】本题考核供应商的条件。选项 D 中应当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A. 必须一次性缴纳
B. 可以土地使用权出资
C. 实物作价可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
D. 劳务出资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选项 A,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表述错误;选项 B,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表述正确;选项 C,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表述正确;选项 D,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 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表述正确。因此,本题选项 BCD 正确。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委托代理。被代理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人实施的代理行为仍有效:(1)代理人不知道并且不应当知道被代理人死亡;(2)被代理人的继承人予以承认;(3)授权中明确代理权在代理事务完成时终止;(4)被代理人死亡前已经实施,为了被代理人的继承人的利益继续代理。
A. 违约行为
B. 行使先诉抗辩权的行为
C. 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为
D. 行使不安抗辩权的行为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况 之一的,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合同履行:①经营状况严重恶化;②转移财产、抽逃资 金,以逃避债务;③丧失商业信誉;④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A. 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接受履行一方承担
B. 价款或者报酬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履行合同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C. 履行地点约定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支付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
D. 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时的履行规则。选项 A,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选项 B, 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选项 C,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因此,本题选项 D 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