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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法-专项错题密训
176
简答题

1、【例题 72·简答题】2021 年 1 月 1 日,王某向李某购买一套二手房,双方签订买卖合同,约定房屋总价款 200 万元,合同签订当日,王某需向李某交付定金 40 万元。合同签订后 15 日内,王某交付购房款 30 万元,剩余款项在 2021 年 3 月 31 日前付清,任何一方违约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须按合同总价款的 2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签订当日,王某将 30 万元作为定金交付给李某。2021 年 3 月 10 日,王某向李某交付购房款 30 万元。2021 年 3 月 20 日,李某告知王某,其三日前和陈某签订该房屋买卖合同,并已将房屋转让登记给陈某。双方产生违约赔偿纠纷。王某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向法院提起诉讼。 请求事项如下:(1)解除与李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2)李某返还 30 万购房款及其利息。(3)李某双倍返定金 80 万元。(4)李某支付违约金 40 万元。 李某答辩如下:(1)定金应为实际交付数额 30 万元,双倍返还定金数额应为 60 方元。(2)王某不能同时主张定金和违约金责任。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民法典》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1)李某抗辩一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2)李某抗辩二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1)李某的抗辩一成立。根据规定,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收受定金一方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定金的,定金合同不成立。题目中王某交付定金 30 万而李某没有异议,是变更定金数额为 30 万,因此按照30 万适用定金罚则。 (2)李某的抗辩二成立。根据规定,在同一合同中,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即二者不能同时主张。因此王某不能同时主张定金罚则和违约金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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